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高雄義大醫院A醫師,接受進修訓練前,義大承諾受訓完可擔任主治醫師,他遂簽下服務年限條款,但受訓完不但沒有主治缺,工時甚至單週就超過90小時,他身心俱疲下遞出辭呈,竟面臨義大600多萬的違約金訴訟。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今日(11/11)召開記者會,要求衛福部訂定辦法,落實醫師契約基本保障,消滅不平等違約金條款。對於強硬以天價違約金脅迫醫師的醫療機構,政府不應坐視不管,應嚴格監督其改善勞動條件。
醫師工會指出A醫師週工時超過90小時(攝影:梁家瑋)
A醫師於2013年進入義大,通過專科訓練後,若去其他醫院已可擔任主治醫師;A醫師表示,義大承諾他去參加進修訓練(次專科訓練),結束後返院可升任主治醫師,所以他簽了切結書,承諾返院後服務一定年限,但返院後義大認為他升主治醫師會造成他人薪資變少,希望他一年後再做晉升審核,但義大也不保證他一年後可晉升。
A醫師說,在他返院後的這段期間,義大要求他白天支援主治醫師工作,夜班也從說好的6班變11班,等於他的工作涵蓋住院醫師、主治醫師,使得他工時比其他醫師高很多,如8月6日至19日,14天內只有一日休假,總工時185小時;8月8日值班時,他在36小時須來往4家醫院支援(共82.8公里路程),導致他心律不整、血壓高到170,不得不離職。
A醫師離職後,面臨的是義大的違約金求償,醫師工會會員代表曾培琪表示,A醫師進修前,與義大約定違約金為進修期間工資乘以二,他進修共兩年,違約金約600萬(12萬*24個月*2);但就算是受訓,A醫師還是有提供勞務,A醫師說,他每月比照其他醫師,回義大支援急診超過100小時,也有提供病人照會、回院內演講教學等。
A醫師表示,除了他之外,義大也口頭承諾其他醫師訓練後,返院可升主治醫師,後來義大擅改勞動條件,導致其他醫師無法升主治,離職時也被義大求償數百萬違約金;他說,義大這幾年未讓他升主治,他已失去到其他醫院擔任主治醫師的機會成本,還必須賠償約600多萬,等於他免費幫義大值夜班過勞,還倒貼五年薪資賠給醫院,而不合理值班讓他身體多個器官損害,也沒有相關補償。
醫師工會秘書長廖郁雯說,「非公立醫院的住院醫師」自去年(2019)9月納入《勞動基準法》已超過一年,但目前仍有許多「非住院醫師」未得到《勞基法》的保障。《勞基法》有保障勞工離職違約金價格等,不會讓資方亂開價,但不受《勞基法》保障的「非住院醫師」,卻常面臨醫院天價違約金。
同樣問題不只發生在義大,如台北某診所的B醫師,提前預告並提出離職,緊追在後的是高達百萬的離職違約金。她說,該診所未提供教育訓練,也沒有額外的補償措施,若是受《勞基法》保障的一般勞工,根本不能約定違約金,因相關法規沒有保障醫師族群,才讓雇主有機可趁,藉機壓低勞動條件。
立委范雲指出,不管從《勞基法》、《醫療法》這兩條路徑,都應可有效保障醫師,日前衛福部已在《醫療法》中研擬醫師勞權專章草案,並在去年4月就送進行政院,但後續草案就在政院躺了超過20個月,呼籲政院儘速將草案送進立院審查,修法杜絕奴工契約,才能夠從根本保障醫師勞權。
醫師工會舉行記者會,指出醫師契約的不合理(攝影:梁家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