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孫窮理
這幾年,台積電這個名字就一直和「綠能」連在一起。
大口吞綠電
今年(2020)7月27號,才正式加入以「100%綠電」為目標的全球再生能源倡議組織「RE100」,8月19號,就被擺進了該組織「領袖獎(leadership awards)」的「最有影響力先驅(Most Impactful Pioneer)」的入圍名單,這個獎項,是頒給將替代能源帶入過去依賴化石能源地區的企業(參考)。
在發展綠能上,台積電的確是著力甚深,2015至2017年間參與經濟部自願性綠色電價認購計畫,累計認購4億度綠電,連續3年為國內最大綠電購買者。2017年《電業法》修正後,台積電隨即成立再生能源專案小組,向業者洽購綠電。
在今年剛上路的再生能源憑證交易平台上,第一批共10,553張憑證(一張憑證代表1,000度電)交易,台積電包辦了10,522張,佔99.7%。加入「RE100」後,承諾在2030年達到生產廠房25%用電量為再生能源、非生產廠房100%用電量為再生能源的目標;2050年底前全球營運100%使用再生能源(參考)。
RE100 環保還是漂綠?
打開 RE100 的名單,就會發現,許多在全球勞工和環境議題上聲名狼藉的大廠,像是沃瑪爾(Walmart)、可口可樂,或者早就已經把生產全部外包,和「綠電」關聯已經沒那麼大的 Nike 等品牌商,像 RE100 這種由國際 NGO 和跨國企業組成的倡議模式,到底是一種對環境友善的行動,或者只是一種另類的「漂綠(Greenwashing)」已經有一些反省。
主要的問題,在這種模式的「片面性」,讓跨國企業可以挑選表面上表現亮眼的題材,大作環保宣傳,而忽略掉在他們生產系統中產生的各種對環境與社會的衝擊,其中「綠能」的使用,就是對這些跨國企業來說,很容易發揮的題目。
風電、光電這些綠能的確具有對環境的相對進步性,但這幾年,在台灣,從離岸風機對海洋、漁業生態的衝擊,到地面型光電成對農林漁牧及原住民傳統領域的「搶地」風波不斷延燒,就可以看得出來這種進步,不能夠只反應在表面的數字上,而必須回到每一度「綠電」的產製過程,去重思其是否「進步」的意義。
台積電胃口有多大?
在台積電雄心萬丈的綠電承諾背後,是它的高耗能,以及因此產生的對於這些綠能背後所消耗的大規模環境資源的吞噬,在上個月(7),台積電與離岸風電開發商沃旭簽下了購電契約,把彰化離岸的「大彰化西北」、「大彰化西南」兩座競價風場共920MW,未來20年發的電,也已由台積電全部買下;兩個離岸風場,對台積電的需求來說,算多少呢?
我們只看未來最先進製程的3奈米廠,它的需電規模為880MW,用張忠謀「一秒都不能跳電」的說法評估,用電量直逼77億度,如果100%使用綠電,假設以全年容量因數40%估算,沃旭的兩個離岸風場一年大概可發32億度電,算算也就只是5個月的用電量。
爭議更大的,可能就是現在在全國各地都引發噬土滅農爭議的地面型光電了,2019年,台積電使用的總電力就已達136億度(108年CSR報告書),而這些產能與資源需求仍然在持續擴張,南科的5奈米廠才在今年第一季量產;年底3奈米廠又要動工,預計在2022年下半年量產。
在2018年底,3奈廠的環評上,對於環評委員提出的20%綠電要求,台積電沒有什麼討價還價的意思,而是透露出,只要政府找地給他,願意配合出錢蓋光電的意願,在光電,特別是地面型光電的邏輯看,會用到的資源就是土地,1MW1公頃,3奈米廠,一年77億度的用電量,假設全年容量因數15%,大約要5,600多公頃的土地,這是為台積電興建3奈米廠而擴大南科「事業專用區」面積13.6公頃的400倍。
高耗能需求下,沒有進步的能源
無論是兩個大型離岸風場整個吞下去,也不夠一個廠需求量的一半,或者5,600公頃的背後,代表著多少農林漁牧用地的流失,似乎都與台積電走向100%綠電承諾的環保榮耀扯不上關係。而這個現象,不就剛剛好是「片面性」看待一個企業在環境表現上的問題?
在全球產業、政治、軍事博弈的環境下,取得代工的位置,近幾年來,台積電在產值與戰略地位,每每被形容為「矽防線」、「護國神山」,由此養成事事「刑不上台積電」的論述習慣,使人經常有意無意忽略其作為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基礎事實。而為了要因應這種高耗能產業的需求,由國家政策引導,設定出限時限量完成「綠能」目標,則它的浮濫發展,寡佔資源,使原有的農林漁牧與自然環境受到破壞,也將讓「可再生性」進步意義喪失殆盡。
也因此,在台灣,「台積電」與「綠能」這一組關係,已經更超越 RE100 倡議模式下「漂綠」的層次,短短幾年,為滿足高耗能工業的綠電擴張,造成的環境災難,遍地烽火,我們已經沒有條件,再繼續裝聾作啞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