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台灣武漢肺炎疫情在2月26日確診第32例,患者是一名印尼籍的「無證移工」,引發「無證移工是否為防疫漏洞」、「是否加強查緝」等爭議;今日(3/4),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桃園家庭看護工工會等勞團召開記者會,指出加強查緝只會讓無證移工躲到更不為人知的角落,無益於補強防疫漏洞;勞團認為,政府應採不驅離、不處分、重新給予合法身份的方式,才能讓移工重回防疫網中。
勞動部回應,勞團的建議涉及修法,尚需社會共識;但稍晚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有後路的話,移工會更安心,會再跟勞動部討論。
勞團呼籲政府對無證移工不驅離、不處分、重新給予合法身份,才能將他們納入防疫網(攝影:梁家瑋)
TIWA表示,截至今年(2020)年1月,全台逾期居留移工約有五萬人,他們都是尚未納入防疫網的破口,勞動部日前表示將加強查緝,但此時採用「加強查緝」等措施,企圖「揪」出更多「無證移工」,不只緣木求魚,更可能將他們逼到更不為人所見的角落。
陳秀蓮指出,勞動部又說「鼓勵無證移工自行投案」,但其實去年(2019)勞動部就提出過一個自行到案專案,如果無證移工自行到案,不會強制收容、罰款減到最低、縮短遣返時間。陳秀蓮表示,這個方案相當可笑,不會有鼓勵無證移工投案的效果:自行到案本就不用強制收容,跟專案無關;幾千塊罰款並不是移工選擇逃跑或自首的關鍵;而縮短潛返時程,也不是優惠移工,而是我國收容所放不下了,專案之前早就是「只要你有證件,就可在最短時間遣返」。
陳秀蓮指出,只有給予無證移工「重新回到合法身分」的機會,方能增加無證移工從暗處走出來的可能。陳秀蓮解釋,依照《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條,無證移工被驅逐出境後,要一年到三年才能再來台工作,但根據《就業服務法》及其子法規定,有「逃跑紀錄」的移工,將不得再以藍領移工身分進到台灣。TIWA表示,無證移工想在台工作、配合防疫,但這些條款造成無證移工不論遇到什麼困難,都寧可死守在暗處、被迫成為「破口」的原因,若要將無證移工納入防疫網中,勞動部及移民署就應立即在政策上有所調整。
學者王宏仁、吳嘉苓、曾嬿芬、藍佩嘉、陳炯志日前於媒體上投書(參考),指出整合失聯移工,才是最好的防疫;陳炯志表示,台灣防疫相當好,不應因無證移工成為破口,希望透過大赦、特赦的方式,讓無證移工就地合法,如果他一段時間內主動投案,可像其他移工一樣獲得三年合法工作權。
陳炯志指出,無證移工背後是台灣雇主,他不是非法待在台灣而已,而是有另外一群人非法雇用他們,這些雇主反應了台灣對勞動力的需求,在很多部分無法填補到;TIWA表示,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非法雇主」若被查獲,將被處以十五萬至七十五萬元不等的罰鍰,唯有「不處分」雇主,才能讓這些雇主不會企圖隱匿無證移工及其感染狀況。
勞動部表示,防疫期間勞動部將全力配合陳時中指揮官,加強對移工宣導,無證移工則鼓勵主動投案,而非大規模加強查緝,至於勞團訴求則涉及修法,尚須社會共識與審慎評估;陳時中稍晚則表示,目前在醫院體系中,一定要給予移工恰當的管制與訓練,未來怎麼做就要勞動部去考量。但他亦表示,畢竟有後路的話,移工心會更安,這樣的考量會再跟勞動部討論。
陳秀蓮回應,勞動部說特赦要有社會共識,但勞動部之前修《勞基法》讓七休一例外,同樣沒有社會共識,但法還是修了,為何有關移工的權益就都要等社會共識? 她說,陳時中身為指揮官,希望他能以防疫為主,去要勞動部正視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