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攝影:王子豪)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限制醫事人員出國的措施,衛福部醫事司在週二(2/25)、週四(2/27)召開兩次徵詢討論會議後,具體內容大致定案。受影響的醫療機構為醫院、不包括診所;而對象包括醫事人員(定義參見《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2條)與醫院社工,未經同意,不得前往中港澳義日韓…等9個地區;而因應措施的旅費等損失,則不限於受限的地區,所有出國受到影響,衛福部都將全額補償,且追溯自2月23日起;獲同意前往者,回來需管制14天;措施暫定持續至6月底,視實際疫情再調整。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為了防疫的需求,在人力上需要預作管控,才會作出限制醫事人員出國的措施。對象不包括診所,而醫院內的醫事人員,則不論部門、不論職別都需遵守。醫事人員以外,在27日的會議上,社工公會則要求納入醫院社工,最後醫事司採納納入。
限制的地區,為被疾管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列入的地區。目前有9個地區,包括第三級(目前為中港澳與韓國及義大利5地),原則上禁止前往,若有特殊原因,需經衛福部准許同意;至於第一(泰國)、二級(新加坡、日本、伊朗)4個地區,也規定暫緩前往,需經過院方主管同意才能出國。地區的限制包括轉機地。
在補償的部分,並不限於依「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的9個地區,而是只要醫院醫事人員與社工取消出國行程,即使是去這9個地區以外的地方,機票、旅費等本人的損失都會全額補償。時間會追溯到2月23日,也就是自星期天晚上,因指揮中心首度宣達這項措施後,而取消出國的對象人員都適用。這項措施目前暫定將持續到6月30日,視情況再提前或延後實際結束的時間。
如果經衛福部或院方同意前往了這些地區,由於這些地區也都已被列入「具感染風險者管理措施」,所以醫事人員回來後,仍需依規定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14天。「居家檢疫」者不得外出;而「自主健康管理」雖然一般沒有強制規定,不過石崇良表示,為了避免院內感染,仍規定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的人,不得從事醫療照護的工作。
不能工作,那院方需要給付薪資嗎?石崇良表示,前往第三級地區的人,需要經過衛福部准許,只有非常特殊的事件才會同意,屆時會對於其居家檢疫造成的薪資損失予以補償;至於受院方同意前往第一、二級國家的人,依照規定需要自主健康管理14天,且不得從事醫療照護相關工作。石崇良說,因為這是先經過院方同意過的,因此認定為勞動部解釋的「雇主受領勞務遲延」,雇主需要給薪。
「不限9個受限地區,所有取消的出國行程皆有補償」以及「14天不得從事醫療照護工作,雇主給薪或衛福部補償」等規定,對醫事人員及社工等來說似乎是更大的保障,不過給了院方更重的「責任」,醫事司是否也會賦予院方更大的「准駁權力」呢?目前已傳出有北部、南部各一所醫學中心全面禁止出國;醫師工會等團體也陸續收到各醫院開始管制請假避免人員出國等消息,超越醫事司公布的措施的管制程度與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