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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資身份遭撤 程序重跑 普安堂要求全區重審

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梁家瑋報導

新莊慈祐宮訴請撤銷土城普安堂文資身分(相關報導),去年(2015)年10月7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慈祐宮勝訴;新北市政府將普安堂改列「暫定古蹟」,文資審議的程序重跑;4月1日,新北市文化局重新會勘普安堂,普安堂堂方要求文化局正視新事證,對普安堂「全區重審」,不能只看過去曾列為歷史建築的四個建物。雙方於普安堂前爭執十數分鐘,新北市文化局最終同意全區勘查,但仍未承諾四個建物外的其他區域是否進入審議程序。

李長俊痛批市府違法(攝影:梁家瑋)

在撤銷文資身分的訴訟,原告是慈祐宮,被告是新北市政府,而普安堂前任住持李應彬的子媳李長俊與李榮台,只是訴訟的「參加人」,他們雖然積極想要維持普安堂的文資身份,但是被告不積極也沒有辦法,李長俊說,在訴訟中,新北市政府完全沒為自己以及登錄文資的審議委員辯護,敗訴後也不再上訴,這才造成普安堂文資身份遭到撤銷,「新北市文化局是在毀滅古蹟,不是在保護古蹟」,李長俊痛批。

新莊慈祐宮與世居於土城媽祖田地區居民的土地爭議,持續百年以上,1977年,透過登記,取得法律上土地所有權的慈祐宮,一路上訴訟告捷,迫使居民與其簽訂租約,承認其所有權,現在只有創建於1914年的普安堂,仍在文資保留上與慈祐宮角力,而新北市一路順從慈祐宮的意見,以其同意為前提,才願登錄文資,延宕的結果,就是普安堂面臨法院強拆。

直至2013年底,在李榮台絕食、文化部的要求下,文化局才將普安堂舊堂及附屬設施(外山門、石砌步道、山壁石刻)列為歷史建築,但同一天,新堂等其餘建物,遭慈祐宮聲請法院強制拆除;李長俊痛批,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一路以來,都是按照土地所有人的意思,摧毀文化資產。

現在,文資審議程序重走,而一切的舊事也在重演,包括現在普安堂方送入新事證,要求重新審理普安堂全區文資身分,但新北市只願就過去有文資身分的四個建物進行會勘,不將新事證、新範圍重新送入文資審議委員會,並在3月31日正式發文,訂定4月1日會勘。李長俊痛批,雖然普安堂堂方早就將新事證交給文化局,文化局在公文上仍表示只審四個建物,「這就違法」。

普安堂方聲援者林晉暘表示,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建築物所有人(如普安堂方)可申請指定古蹟,文化局必須接受,並送文資委員審議。就算要駁回新事證,也須文資委員審議後後才能駁回;但今天文化局僅表示會勘四個建物,沒將普安堂方提報的古佛、古墓區、水源區等地都列入,很明顯不符合提報程序。他說,文化局的解釋是法院裁定針對歷史建築範圍審議,但事實上判決書僅寫撤銷歷史建築公告,沒說只針對先前登錄的範圍重新審議。

新北市文化局文資科代理科長蕭書周帶隊至現場後,說明有收到李榮台送入的新事證,但不願對「全區審理」表態。簡單回答後,蕭書周想直接帶文資委員進入,李榮台則要求文化局清楚表示立場、承諾後才可進入。雙方爭執十數分鐘,蕭書周最後表示委員今天是來看「有文化價值的地方」,李榮台提供的一些資料雖不在原來範圍,但「我們尊重文資委員意見」,「要看我們就一起看」。

會勘結束後,林晉暘表示,雖然會勘過程中所有區域都有走過,委員也有研究過新事證,但蕭書周「完全沒承諾要審全區」,只說依《文資法》規定。他說,普安堂以拒簽會勘簽到表的方式「否定這場會勘的正當性」,之後會再求新北市政府讓所有文資委員都來普安堂進行會勘。

李榮台(左一)向文資委員講解(攝影:梁家瑋)
慈祐宮由前台北縣議員黃林玲玲(紅衣者)親自壓陣,聲勢浩大的來到現場,黃林玲玲祖父林明德曾為新莊街長、慈祐宮主委,與慈祐宮有極深之淵源,她也被稱為「媽祖婆」。(攝影:梁家瑋)
普安堂新堂前濟公銅雕(攝影:梁家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