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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審裁定前 醫院同意搖搖哥出院

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林靖豪報導

政大「搖搖哥」被強制就醫事件引發社會爭議,今日(4/1)凌晨,台灣人權促進會認為搖搖哥被強制就醫事件違反《精神衛生法》第32條規定,向台北地院聲請提審,並號召民眾加入聲請提審的行列(相關報導)。台北地院於今日中午受理提審聲請,並於下午3點半在新店的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開庭審理。提審庭採視訊訊問的方式,搖搖哥在醫生的陪同下於醫院中接受訊問;庭中,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雖表示有取得搖搖哥的住院同意,但因搖搖哥當庭表達不想住院,院方最終同意讓搖搖哥出院,因此在提審未做裁定的情況下,搖搖哥就得以離院。

律師與提審聲請人赴新店簡易庭開提審庭。(攝影:林靖豪)

本案律師劉繼蔚表示,法院本次訊問對象除搖搖哥外,也包含昨天將搖搖哥強制送上救護車的文山一分局兩名員警。據劉繼蔚轉述,兩名員警表示他們經常跟搖搖哥接觸,過去若有民眾投訴,他們都是以勸導的方式處理,而昨日搖搖哥並無明顯異狀,但因文山一分局接獲文山健康中心訪視員要將搖搖哥強制就醫的行政協助要求,只得配合執行。劉繼蔚表示,整個強制就醫的過程明顯有瑕疵,從員警的敘述中判斷,昨日搖搖哥顯然沒有「自傷或傷人之虞」,將他強制就醫完全違反《精神衛生法》第32條中,關於強制就醫要件的規定。

但提審只能處理搖搖哥現在被限制自由的狀態,並無法對過去的行政處分做出咎責,因此法院只能審查當下搖搖哥被強制留在醫院的情形是否違法。劉繼蔚表示,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在庭中雖有提示搖搖哥的住院同意,稱其是自願住院,但在法官確認搖搖哥本人意願的過程中,他明確表達離院的意願。松德院區雖再提出需要確認搖搖哥有無自傷傷人之虞、需再做身體檢查以及擔心搖搖哥在外飲食不固定等理由,要求搖搖哥繼續住院,但提審聲請人認為這只是在拖延離院程序,經法官再次詢問後,院方才承諾以最速件辦理搖搖哥的離院手續。

搖搖哥強制就醫事件雖告一段落,但今天下午北市又傳一名女性街友遭強制就醫的事件(相關連結),強制就醫爭議仍持續延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