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陳品存報導
復興航空接連發生兩起嚴重空難意外,造成機組人員及乘客共91人喪生,事後多名空服員難以承受飛安意外帶來的心理壓力,決定離職,卻遭到復興航空控告違反勞動契約,必須賠償高達30萬元違約金,復興航空甚至在未賠償離職者的離職證明書上註記該名員工「未繳納違約金30萬元」,15名員工於2月3日下午到台北地方法院對復航提起訴訟,依據《勞基法》第19條,要求給予「無註記服務證明書」,開庭後,復航方面已同意開立無註記的服務證明書。
桃園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林佳瑋指出,復航的做法無疑是綁架空服員一定要繼續在線上工作,當員工擔心受怕想要離職,卻要面對30萬違約金的壓力,若不繳納,就被註記在文件上,這將對他們未來求職造成重重阻礙,簡直是追殺。日前復航的飛安報告已經出爐,空難的發生是由於復航漠視飛安、為精簡成本壓榨機組人員使其過勞等不良企業文化所造成,既然復航無法提供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無法繼續工作不該是員工的責任,復航更應該全面撤回對員工求償違約金的告訴。
復航員工委任律師吳俊達表示,目前還有兩件違約金訴訟正在進行,復航與離職勞工經勞工局三次調解皆失敗收場,原因在於公司堅持違約金一定要追繳,不繳者註記尚未清償、服務未滿最低年限離職,工作環境惡劣而使得空服員無法承受,復航不檢討,還堅持提訴訟,延遲給予服務證明書甚至故意加上註記,使離職空服員無法繼續投考新的航空公司,阻礙未來職涯,趕盡殺絕,完全看不出復航對外宣稱的想要好好檢討的態度。
現場一位空服員哽咽表示,在墜河空難中,罹難的空服員葉家菁曾經在第一次事故後提出想要離職,當時她說服葉家菁,才剛進公司沒多久賠不起30萬違約金,跟她一起繼續飛 ,沒想到葉就在第二次意外中喪生,因此造成巨大心理壓力,離開公司的原因是因為不知道怎麼解釋第二次空難,當天沒有颱風,飛機還是新買進來的,為什麼當天引擎會不能發動,該名空服員希望高層可以重視第一線員工的權利,改善大家的工作環境。
空服員入場開庭後,復興航空公關室副總經理到場對媒體進行回應,表示公司方面以最大善意為原則來解決離職員工問題,並且承諾發放今日提出的無註記服務證明書,但對於停止追繳違約金部分並未給予正面回應,並稱除了這15名員工以外還有很多空服員仍在線上工作,員工個別狀況不一,會釋出最大善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