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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急?重建? 當仁武劉家古厝倒下後…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報導

反對拆除古厝的劉家成員約五六十人,於高雄市議會參與市議員召開的記者會。(攝影:孫窮理)

5月23號,高雄仁武劉家古厝在列冊追蹤會勘前,遭到突襲拆除,今天(5/27)數十位反對拆除的劉家成員,參與高雄市議員林于凱等人召開的記者會,高市文化局副局長林尚瑛表示將檢討文資保護的行政程序,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目前劉家古厝的殘跡,文化局已於23號當天暫定古蹟,並蓋上帆布暫時保護,等待之後討論下一步的處理方式。

古厝被拆後的檢討

仁武大家族劉家第一代開基祖隨鄭成功來台,清道光年間(1820年到1850年),劉惠(號長義)科舉中武舉人,建官宅新厝,也就是24號遭到拆除的劉家古厝,又被稱為劉家新厝。「新厝」佔地千坪,建物分屬劉家派下4房、土地有六十多個所有權人,「劉長義祭祀公業」多數成員同意拆屋,將土地賣給建商,引起劉家內部意見衝突。

林尚瑛說,文化局大約3月份收到文資提報,由於提報人非建物所有權人,所以只能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第1項,先進行「列冊追蹤」的程序,而無法依《文資法》第17條第2項,建物所有人申請時,直接進入文資審議程序、讓文資取得「暫訂古蹟」的身分。而祭祀公業搶在文化局計畫24號「列冊追蹤」會勘前一天早上,動手拆屋,才造成這樣的結果。

林尚瑛說,事後,文化局檢討,認為在《文資法》沒有修正前,在行政上,可以在收到提報的時候,就聯繫區公所、警察局,在巡守上加強;之後只要接到提報,確認「列冊追蹤」之後,馬上就進入文資審議程序(《文資法》第14條第3項)、取得「暫訂古蹟」的保護。

不過,文化局的這個檢討,對劉家古厝的個案,完全是沒有作用的,因為古厝是在決議「列冊追蹤」之前就被拆除,甚至可能是因為要進行「列冊追蹤」的會勘,才遭到「突襲式」的拆除,沒有「列冊追蹤」,也就不會有林尚瑛所說的文資審議程序與「暫訂古蹟」,而沒有公權力的區公所與警察,又怎麼阻止拆除的動作?

林尚瑛表示,如果真的「遇有緊急情況」,可依《文資法》第20條第2項「逕列為暫訂古蹟」,此外,目前法律規定如此,也僅能在行政上盡力而為。

文化局是不是「盡力而為」了呢?

文化局有沒有「盡力而為」呢?近年奔走於文資保護的文史工作者蕭文杰說,提報人在提報單上以紅字強調「今年(民108)年初祭祀公業改組後,部分後人將土地售予建商且交易已接近完成,因此…」重複三次「具有立即性之拆除危機!」。

提報單上的告急訊息。

蕭文杰說,前年(2017)7月,文化部修訂《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2條,明定「依法取得拆除執照,即將進行拆除者」,為《文資法》第20條第2項的「緊急情況」,《辦法》第4條第1項,接獲緊急情況通報,應該「立即召集暫定古蹟處理小組」,《辦法》第4條第2項,在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可以不召集處理小組,立即前往現場現勘、現場暫定古蹟。

蕭文杰說,文化局收到文資的提報,有兩個月的時間,卻沒有積極作為,讓建物所有人充分了解指定古蹟不是「徵收」,有相關的補償、市價收購等機制,可以透過容積移轉,甚至市府的都市計畫等方法,保障所有人權益;而在23號當天7點多,拆除機具到場,提報人在8點鐘,緊急聯繫上文化局,但是文化局卻拖到了9點45分才到場,那個時候,房子已經拆得差不多了。

拆除當天實際到場的文化局文資中心主任李毓敏說,他們在早上8點十幾分接到通知,大約9點但左右到達現場,中間連繫文資委員、準備有關的表單,李毓敏強調,當天他們也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但沒有書面資料,就會讓所有權人覺得錯愕,從五福路文化中心,到仁武劉家古厝,加上交通繁忙時間,他們已經盡力了。

林尚瑛則說,由於老厝沒有建築執照、使用執照,以及保存登記,因此拆除時也不需要申請拆除執照,這一次劉家古厝也沒有申請拆照,而《辦法》的新規定,不需文資委員到場,可以逕行暫定古蹟,林尚瑛說他知道,但希望能維持認定的專業性以及嚴謹度,所以當天還是邀了可以配合的文資委員,多花了連繫上的時間,不過,林尚瑛說,這方面的SOP,將來文化局可以再檢討。

被拆了之後,還救得回來嗎?

現在古厝已經大致拆光,僅存第二進右護龍未拆,有什麼方式可以補救?蕭文杰說,目前應該先做的,是以帆布加蓋、尚餘的殘跡加固,並且由文化局出前,之後進行調查保存與復原的可能性。

近年來,遭到破壞的文化資產,如台北的「青雲閣」(2014年8月暫定古蹟階段被拆,之後仍登錄歷史建築)、新竹「太原第」(2018年2月暫定古蹟階段被拆,之後仍登錄歷史建築)、彰化的「杜錫圭故居」(2017年1月,列冊追蹤後被拆,之後仍登錄歷史建築)都還重建有望,而苗栗苑裡鎮苑裡公有零售市場2018年9月大火後,更有在地團隊投入調查的工作。

「如果擺爛下去,第二個、第三個案例馬上就要發生了」,蕭文杰說,如果放任文化資產遭到任意的拆除都沒事,大家就會群起效尤;他認為,在文資價值的審議,應該放回到被拆除前的狀態,即便不能做到,「被拆除」這件事情本身,也應該被放進審查裡面,做為文化資產歷史的一部分,以記取教訓。

林尚瑛說,昨天(5/26),已經就殘跡的部分,加蓋帆布,明天(5/28)還會對拆下來的瓦礫堆等加蓋帆布,由文化局支付經費,未來也會委託專業者進行保存可行性的調查,並與業主溝通,希望大家表明立場、討論、說服立場不同的人,一起想出共同可以接受的方案,希望務實地面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