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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經營長照今闖立院 民團籲擋下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報導

去年(2014)底,台灣壽險業總資產超過18兆台幣,龐大的資金,主要是由保戶所繳的保費累積而成,商業壽險屬於「完全準備」制,業者需要把將來理賠的全部資金準備在那裡,這筆已遠超過台灣一年GDP總額的龐大基金,只要隨便動一下,就可以把任何一個市場搞得天翻地覆,因此,基金的流向、如何經營管理,向來是一個極為頭大的問題。

在《保險法》第146條,對於保險業資金的運用,有嚴格限制,無非是為了避免業者任意投資造成虧損,以保護保戶的權益,並且,也防止這筆龐大的資金,干擾市場運作,《保險法》第146條之1限制了保險業的資金投資,不可以擔任公司董事、監察人,以及經理人,也就是為了防止財力雄厚的壽險業,利用保戶累積的錢,介入公司的經營。

民間團體與民進黨立委召開記者會,反對開放壽險業經營長照。(攝影:孫窮理)

而現在,這一道防火牆,在「公共事業」與「社會福利事業」上將被打開,10月29號,行政院通過保險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新聞稿),放寬壽險業經營這兩項事業的限制,而且打算在立法院這個會期,就要闖關,財政委員會預計今(11/30)天及12月2號兩天審議;在市場一片看好長照這一盤大生意有利可圖的狀況下,社福團體29日召開記者會,反對修法。

普及照顧聯盟發言人林綠紅表示,去年,曾經因為保險業介入公司其投資公司經營權的問題,特別修法加嚴限制,不允許保險業參與選任經理人的投票,對普通的公司,嚴格限制,而這一次對社福事業,卻是直接開放經營,直接允許其擔任董監。林綠紅說,壽險業看到長照的市場,要經營牟利,為了賺錢,就會發展大型、住宿式的機構,違反長照「社區型」發展的方向(關於「集中住宿」與「社區型」機構的討論,請參見報導:〈時力林依瑩提長照營利模式 引爭議〉)。

林綠紅解釋,目前集中式的長照機構的經營,以財團或社團法人等非營利性機構為限,私人只能興辦49床以下的小型機構,在無利可圖的情形下,沒有資金進來,私人經營的機構,往往透明度不夠,甚至有家族經營的情況,服務狀況不佳。但是,一旦保險業可以介入經營,一樣不會著眼在能夠真正提供被照顧者需求,整合式的、社區型的服務;大型的商業化照顧機構出現,就會將長照的資源吸收掉,也會對從事長照工作的勞動者產生剝削、惡化勞動條件。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理事長吳玉琴批評,《保險法》草案10月底才在政院院會通過,現在就立刻送進立法院,想要闖關,現在會期只剩下半個月,還排兩天連續審查,看起來就是一定要過的樣子,他說,金管會想要為壽險業打通任都二脈,可以讓壽險業完成「一條龍」,從保戶端那裡收了錢進來,然後自己提供服務,吳玉琴說,這個方向,在行政院的討論中,衛福部也是一直有不同意見,但是無法與強勢的金管會相爭。

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說,民進黨的長照政策,是「在地老化」,希望建立「優質、平價、社區」的照顧體系,他認為,長照機構就是要非營利經營,而現在的「看守內閣」為了要讓壽險業的資金進來,只是在「病急亂投醫」,讓壽險業基金進來,政府就可卸責,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何碧珍說,行政院一直在做相關子法的修訂,佈局已經很久了,現在剩下最後母法的修正,而目前衛福部有不同意見,也強調非營利與小型化,但是敵不過金管會希望大型化的發展,何碧珍也認為,剩下半個月的時間,不應該通過如此重大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