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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四次會議審不完 「二接」新碼頭 經濟部背書 送大會再審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環評委員認為中油在複合式的問題上,以「不會發生」迴避問題。中油天然氣事業部執行長廖惠貞(中)、二接廠長李振祥(右)。(攝影:王子豪)

中油位在台中港的「北部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二接)今天(5/21)在環保署環評進行「環境差異分析報告」第4次專案小組審查,此次環差,中油要增設第2座天然氣卸收碼頭。環評委員的重點放在如何應對與鄰近設施的複合式災害風險,以及氣候變遷下的極端情境。雖然環委並不滿意開發單位中油的回應,最後決議讓中油補件送進大會審查。環委李克聰直言,中油今天的回應他不接受,如果大會無法更清楚的說明,他不同意此案通過。

「二接」是現在唯二營運中的天然氣接收站之一3166-001,目前只有一座碼頭,現在環差,要蓋第二座。雖然直接的開發內容並不複雜,但在同時間,台中港現在共有4個已知的天然氣接收站相關開發案在環評程序中,包括台電欲新增一座接收站(五接)3166-002、以及中油「二接」的擴建3166-003。無論是開發單位中油、台電,還是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局,都未能在環評上說明清楚個案間的相互關係與影響、必要性取捨、以及疊加的風險問題。

在上次(2/15)第三次專案小組審查中,環委的質疑著重在「程序」與「必要性」的問題。環評委員認為二接在通過「原計畫」與「二期計畫」兩個「環評」後,多次提出「環差」,有以環差規避環評的疑慮;由於同時間,二接增建2座儲槽的「三期計畫」正準備進入環評(2/27地方說明會),因此當天也有環委提出「碼頭應併入三期計畫一併以環評審查」的意見;此外也有環評委員認為,中油與台電皆國營事業,在同一地區都要開發國家能源重要基礎建設,應該要整合資訊與必要性,而不是各自為政造成資訊零散、過度開發,提出多案多開發單位「聯席審查」的想法。

今天第4次專案小組一開始,能源局代表表示,在能源轉型的政策下,台電、中油的接收站增建或擴建計畫,必須如期完成才能達到天然氣供電穩定。而環委們則著重在「複合式的環境影響與衍生風險」,李克聰委員說,同區域中有中油、有台電的開發案,環境影響和災害風險有加成效果的疑慮,因此他才提出如果有複合式的影響,「因應減輕對策是什麼? 」,但中油的回應卻是「不會有複合式影響」。

這讓李克聰不能接受,表示重點是「預防」,而不是用「不會發生」帶過。李克聰清楚表示,如果中油一直這樣回答,他會反對到底。環委李堅明則出面緩頰說,中油應該是要給一個承諾,如果台電也興建了接收站,未來要成立一個機制與台電溝通互動,「台電的案子也不一定會過,所以現在跟你們沒有關係。現在只要承諾這樣就可以了,那是以後的事情」。

雖然中油的回覆並未讓環評委員滿意,但本案已經延長進入第4次專案小組3166-004,在經濟部表示會指導中油確實回應環委問題的背書下,專案小組最後決議讓中油補件,進入大會審查。主席劉希平委員表示,這個案子並不複雜,但竟然審到第4次專案小組,自己也有失職之處,但開發單位與顧問公司也要負起自己的責任,確實回答委員的問題,才能真的讓環評有效率。

重要參考資料:

 

 


註解
  1. 「一接」:中油在高雄的「永安接收站」。「二接」:中油在台中的「北部接收站」。

  2. 「台中發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環評審查中;「臺中港外港區擴建計畫(第一期)」進入二階環評。

  3. 本案「北部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第二期計畫第三次變更暨原新建計畫第六次變更」環差;二接「第三期計畫」準備進入環評程序。

  4. 依照《環評專案小組初審作業要點》第10條,專案小組審查以不超過3次為原則。本案今天進行第4次專案小組審查,已經是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