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環保署召開環評大會,通過核一廠除役環評。(攝影:梁家瑋)
今天(5/15)環保署環評大會,核一廠環評正式通過環評,原能會核管處處長張欣指出,台電拿到正式的環評結論後,再提送原能會說明最終除役計畫,與2017年原能會審理之除役計畫的差異性後,一切順利的話,台電有望在7月15日二號機停機前拿到除役許可。
前情提要
核一廠除役的過程與障礙,請參考:〈核一廠今天踏上生命終程 除役之路依然多舛〉
去年(2018)12月5日核一廠一號機使用執照到期,因除役環評尚未通過,一號機未能進入實質除役階段,而二號機使用執照也將於今年(2019)7月15日到期。張欣指出,台電應於取得除役許可25年內完成核一廠除役;依照台電規劃,除役將分四個階段,分別是停機過度階段8年、除役拆廠階段12年、廠址最終監測階段3年、廠址復原階段2年,總計25年,台電應於2044年完成核一廠除役。
但台電取得除役許可,不代表馬上能進行實質除役作業,核一廠目前燃料束冷卻池為滿載裝態,爐心燃料束無法取出,若無法取出,實質除役無法展開,但為此規劃的一期乾貯仍卡在新北市未核發水保證明;張欣說,台電應該會先對核一廠進行輻射特性調查,並規劃拆除外圍乾淨設施,而反應爐部分設備,因爐心仍有燃料,有些設備仍要比照運轉。
環團則建議,一期乾貯有土石崩塌等疑慮,之前2017年6月2號雨災亦造成一期乾貯周遭土石裸露,應縮短二期乾貯建設時間,不要使用一期乾貯,待二期乾貯完成後直接使用二期。
今天環評亦通過結論,台電應於施工前設立環境保護監督小組並定期召開會議,並邀原能會共同監督有關輻射安全、環評審查中環境監測等事項,於會議召開前一週公布會議訊息及會議資料,供民眾列席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