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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外展移工啟動 農會當雇主 意願待觀察

上週六(5/11),農委會宣布,「農業外勞外展」計畫,相關要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核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作業要點》)已經完成,即日起正式生效,農業正式開放引進外籍移工(參考)。計畫將由農、漁會與相關合作社作為「雇主」,負責外籍移工引進、分派工作、住宿與生活起居工作,再將移工派遣到「服務對象」(即有需求的農家)處工作。

前情提要

農業移工開放,定調為農會等機構聘僱,再派到各農場工作,農委會概估,開放後,一年大約20多萬「人次」:〈乳牛業、農業外展、台商回台 移工開配額

根據《外展農務要點》中規定,農業移工的審查,將由農委會「農業勞動力管理小組」召開審查會議,審核農會等機構提出的計畫、提供外展農務服務,將移工送到指定的「服務對象」(有需求之農場)處進行服務,並根據「外展農務計畫書」與服務對象再簽訂「服務契約」,有與一般雇主一樣的責任與義務。

另外,《外展農務要點》中規定,農會建立督導機制,了解移工的工作狀況,最少每三個月需訪視「服務對象」一次。農委會表示,目前《外展農務要點》已經生效,即日起只要備妥證明文件及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就可向農委會申請,農委會說,目前仍在召開說明會的階段,預計之後才會有機構正式申請。

台南南化區農會總幹事溫進添說,為解決缺工問題,現在許多農會當然有意願申請外籍移工,但困難的是「派遣管理」的部分,仍讓農會有疑慮,他認為,若要以農會或各合作社作為「外展機構」派遣和管理移工,許多細節與配套措施都必須更清楚,才有可能有效實行。

溫進添舉例,「農業外展移工」與派遣本國籍農工不同,除了需要負擔食宿的管理外,還必須保障移工「一整年都有工作」,這在執行上就有疑慮;他以南化區為例,芒果的播種、採收,一年之中的1到7月是「農忙期」,剩下4個月就是「農閒期」,那移工7月之後要做什麼?且農場有工作時付薪水沒問題,但「農閒期」移工的薪水要怎麼辦?農會是不是要負擔這些額外支出?

溫進添說,據他了解,現在仍沒有人提出正式計畫,各地的機構仍在觀望,希望聽聽政府是否有更多配套措施,他認為,政府應該提供更詳細的資訊,解決機構疑慮,或提出具體的配套方案,例如由政府搭建網路平台,讓「農忙期」不同的各地區農會可以進行調度,讓整體農業外展變得可行,否則現在許多機構仍「不敢跨出第一步」。

農委會輔導處農業人力辦公室執行秘書蔡佩君說,未來農委會將有專門小組來審核機構提出的計畫書,通過後,農會就可以向勞動部依照一般聘僱外籍移工的程序,申請聘僱移工,蔡佩君說,未來應該會比照企業聘僱外籍工廠勞工的模式一樣,機構作為雇主,可能還是需要國內仲介去協助聘僱移工,且聘僱移工進來之後的情況可能也會很複雜,農委會也預計在過程中進行檢討,看整體計畫是否有修正的必要。

蔡佩君說,目前中南部比較缺乏人力的農會已經有表達加入計畫的意願,但就是不知道要如何辦理與進行,而由於這部份細節也真的蠻複雜的,因此農委會也將會持續輔導,並將於這兩周持續在北、中、南召開七場說明會,將會對相關機構進行說明,擬定「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的程序,以及其他相關細節問題等,協助機構進行「外展農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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