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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移工赴越南辦 要求廢除仲介制度

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現場三十多名移工手持「廢除私人仲介制度」、「停止剝削」、「共同生活、共同決定」的手舉牌,希望能透過記者會將心聲傳達回母國越南,但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卻大門緊閉,無人回應。(攝影:侯百千)

越南移工工會、台灣移工聯盟等移工團體,今天(5/5)聚集在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訴求越南政府改革私人仲介制度,建立「國家對國家」聘僱制度,終結仲介收取高額仲介費,剝削的亂象。

移工團體表示,在現行越南仲介壟斷勞動市場的情況下,不包含來台後繳交給台灣仲介的「服務費」(3年約台幣6萬元),來台工作的越南移工每次必須支付給母國的仲介5,000到7,000美元(約台幣15萬到21萬)的費用,如同還沒來台工作,就先被剝了一層皮。

越南籍移工、越南移工工會成員阿高指出,現行越南法律規定,越南仲介費用最高僅能收取到4,000美元(約台幣12萬),但實際上仲介收取的費用多落於5,000到7,000美元,這還未算上簽證、體檢、學中文與受訓等費用,最終總費用可能上看8,000美元(約台幣24萬)。

阿高說,超收費用的事件相當浮濫,但越南政府不作為,並未積極稽查仲介,也造成超收費用成為「常態」,這也造成越南移工的仲介費相較於其他移工來源國(印尼、菲律賓、泰國),是最昂貴的,幾乎是兩、三倍以上,因此希望越南政府進行改革。

除此外,就算2016年台灣已經修正了「三年出國條款」《就業服務法》52條,移工不需強制三年出國一次,但仍必須在工作合約到期前續約,或是找到新工作,才得以繼續留在台灣,然而在資訊與權益不夠透明的情況下,若想在接續前後的聘僱契約,取得居留身分,仍時常要支付給台灣仲介「買工費」,由仲介轉介新工作,移工才得以繼續在台工作。

過去勞動部就曾表示(參考),台灣仲介收取「買工費」屬於違法行為,但阿高透露,支付「買工費」在移工之間已是常態,若是遇到好一點的仲介,大概也要一個月薪水(約台幣2萬多),差一點的3,000美元(約台幣9萬上下)都有可能,但至少都比回國讓越南仲介「剝皮」便宜,所以大多數移工還是會選擇付錢了事。

台灣移工聯盟成員吳靜如則說,私人仲介制度造成嚴重剝削移工問題,是輸出國(越南)與輸入國(台灣)政府共同造成的惡果,政府將移工交由市場裡的私人仲介來管理,等同推卸本應由政府負擔的責任,將移工推入無從選擇的處境,只能「賭」一個好的工作機會,然而若移工在台工作,真的出了問題或意外,母國仲介與台灣仲介經常又只會互踢皮球,無法真正有效幫助移工。

吳靜如認為,移工不應仲介賺取利潤的工具,因此他們認為還是得由政府應該負起責任,讓移工可以實際取得應有的權益,以及強化獲得資訊的管道,並建立由政府對政府的直接聘僱制度,一步步負起移工招募、引進、管理的責任,最終以廢除私人聘僱制度為目標,才能終結移工被剝削的循環。

移工來台需支付給越南仲介的費用表。(攝影:侯百千)

 

越南移工工會成員阿高。(攝影:侯百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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