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勞動部4月8日公告(連結),放寬乳牛業者引進外籍移工、由農會僱用的移工外展服務,以及為配合「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放寬台商回台聘僱移工的配額比例等三項開放政策。
「農業外展」農漁會全年僱用
上個月,移工團體向勞動部質疑移工政策時,曾對「農業外展」造成的非典型僱用現象提出質疑。〈勞動政策傷勞權 移工團體批勞動部〉
「乳牛業試辦開放外勞計畫」,是開放乳牛業者引進移工,總數為400人為上限,今年(2019)試辦,一年後再評估成效;「外展農務工作計畫」則是由農漁會或相關合作社當雇主聘僱,到各農場工作,農委會輔導處農業人力辦公室執行秘書蔡佩君表示,這兩項計畫,都還有要點要訂,時程上大概要4月底完成,7月可正式上路,之後農委會審核計畫、向勞動部申請,全程與一般申請移工程序無異,必須符合《就業服務法》、《勞基法》。
蔡佩君指出,若是分配在農產業的移工,就不會讓其去做畜牧業、漁業,反之也是一樣。在一開始農漁會的申請計畫中,就必須包含勞動條件,「外展計畫」必須保障全年都有工作,每個月按《勞基法》正常給薪;他說,反而是現在的農業的本國籍勞工,會有因為季節性而有工時不固定、沒有全職工作保障的情形,這種情況,在「外展計畫」不會發生。
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薛鑑忠組長說,「外展計畫」與其他聘僱其他移工一樣,一聘3年,他不認為「外展計畫」的工作內容,是「派遣勞動」,農漁會除了要保障全年的薪資外,還需要負責移工的住宿與生活、管理的責任;薛鑑忠指出,如何有效調度是最關鍵的,沒有工作,每個月還是一樣要支付薪水。
至於「外展計畫」可能引進的人數,蔡佩君說,目前是以一年20多萬「人次」來算,例如農場可能需要1名為期3到5天的採收人力,這樣算是1人次,至於人數,目前並不能準確估算,但就本勞的部分來估算,估計若補足45%到50%的人力,大約需要本勞2,000人左右,移工「或許」接近這樣的數字,但還要進行更精確的推估才能確定。
「台商回台」既有機制外加10%,上限仍為40%
「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 ,則是配合行政院「加速投資台灣專案」(連結)的結論,符合「受美中貿易戰衝擊、赴中國投資兩年以上、產線具智慧技術元素或智慧化功能」三個要件的「5+2」產業創新領域、高附加價值、自有品牌、國際供應鏈關鍵位置,或與國家重要產業政策相關的產業就可以申請。
「回台方案」可以增加的比例為現有機制外再增加10%,總數不得超過40%,從4月5號起實施,換言之現在已經可以申請。
不過薛鑑忠指出,就算是符合資格廠商也不一定會申請,因為目前工業局本會依照「3K」製造業特性,定配額比例,分為5個級別(A+級35%,A級25%,B級20%,C級15%,D級10%),比例最高35%,另外,2013年還有一個EXTRA方案,可以透過增加就業安定費來增加配額,最高可以增加15%。現在加上「台商回台計畫」總比例都不能超過40%。
薛鑑忠舉例,像是若有某電子零組件廠商,三k的級別是訂在「A級25%」,EXTRA再增加15%,這樣就是40%上限了,台商回台計畫增加移工配額的部分,對他來說,也就沒有誘因;經濟部投資臺灣事務所協理林姿吟則表示,目前為止已經通過審核為回台台商的廠商共24家,目前有需要的大概5、6家左右,大多是電子資訊業,據悉已在陸續申請中,需求人數不一,總數可能數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