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停招社發所 世新送件 師生籲教育部退回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世新大學停招社發所一案在3/18送件至教育部。社發所師生與聲援團體今日至教育部,要求駁回校方申請。(攝影:王子豪)

前情題要

世新大學在今年1/2校務會議通過社發所停招案。其中行政程序的爭議,牽涉了大學「校內自治」與「公共性」的問題。〈世新社發所停招爭議 教育部:關鍵在有無「事前溝通」

世新大學欲停招其社會發展所,本週一(3/18)送件至教育部。社發所師生與聲援團體今天(3/21)也到教育部遞交陳情書,要求退回停招案。教育部代表接受陳情書,並表示將在「大學自治」的原則下,就程序面與實質面審查,預計等到7月會有結果。

社發所所長黃德北說,世新大學並未遵守校內《世新大學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辦法》第4條「由下而上」的申請程序,直到接受質疑後,才補辦說明會,校方僅僅是在補辦程序根本不是溝通。社發所過去不只參與許多校外的社會運動作為實踐,也關注校內事件,如反漲學費、監督董事會、爭取陸生權益、反砍兼任教師等,社發所師生認為,世新大學停招社發所是為了剷除校內異議。

對於教育部「遵重校內自治」的說法,社發所教授陳信行說,80年代《大學法》修法時,知識份子們想像的是從教師參與由下而上的自治,而非由校董會像在經營公司一樣的自治。陳信行說,現在私立大學常被出資者當作家族財產,但實際上私校是由出資者「捐資成立」,並非任何個人、家族、董事會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