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被解雇社工到機構門口,要求回去上班。(攝影:侯百千)
中華民國新女性聯合會爆發剝削、解雇7名社工的爭議。3月18日,聯合會解雇在Facebook上指控薪資短少、打壓工會的7名社工,今天(3/20)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陪同7人「回機構上班」,但多次按門鈴均沒有人回應。而由於台北市社會局批評聯合會在爭議未釐清前,就解雇員工(社會局新聞稿),也引起聯合會不滿,表示不排除與社會局解約,全面退場,不再做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的案子了。
新女性聯合會常務理事黃碧芬對記者表示,去年(2018)12月間,有社工對社會局委託機構的方案契約申報核銷金額有意見,已經有進行過修正,全部由社工所要求的方式進行核銷,但是社工還是不滿意,且一直到今年(2019)2月,也持續與社工開會溝通,沒有打壓社工的狀況,薪資也沒有短缺,但社工持續散佈不實謠言,認為會影響到其他員工,因此只能依《勞基法》第12條散布不實謠言為由,將他們解雇。
家防中心陳淑娟表示,不認同揚言解約的做法,該案還有很多契約法律問題要釐清,且不是他們說片面解約就可以解約的,陳淑娟解釋,聯合會依照《政府採購法》的委託服務方案公開招標,而依照此法形成的契約,依照《政府採購法》101條規定,若機構不履約,將會直接提報進黑名單,限制其未來與政府投標簽約服務,並且會在之後對其要求轉移服務的費用與損失。
陳淑娟說,希望機構可以理性解決,否則長期以來以公益形象也會備受損害,也會影響到個案權益;陳淑娟表示,現在受到影響的220名個案,現在都已經由家防中心的人力,以及機構仍在職的3名社工進行妥善監控;目前聯合會所負責的個案共有220名,而全台北共有4,000名以上都是由政府招標,讓民間團體服務的個案。
社工工會理事長沈曜逸則表示,被解雇的社工,是工會的會員,聯合會將他們無預警解雇,已經違反了《工會法》規定,因此將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另外社工是在勞資爭議期間被解雇,也有違《勞資爭議處理法》,因此也會提出勞檢調查,目前全案苛扣薪資的的調查由家防中心負責,因此他也呼籲家防中心加速調查,下週可能會再到社會局陳情。
而家防中心何時會向聯合會要求委託案無法執行的損害賠償?調查又何時會有結果?陳淑娟說,目前還是希望機構可以好好與社工處理勞資爭議,因此會等到勞動局進行調解之後,才可能會進行損害賠償等法律程序,屆時對於先前扣薪的調查也應告一段落,屆時會視情一併處置,目前還是希望機構可以履約,不要傷害個案的權益。
工會成員將便條紙貼在機構一樓地址上(攝影:侯百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