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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修法延宕 環團籲儘速排審

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團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儘速排審《礦業法》。(攝影:侯百千)

《礦業法》草案在去年(2018)5月送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並在臨時會期間進行過一次黨團協商之後,就停滯至今,而立法院在本會期公佈的優先法案中,並未列入,修法可能遙遙無期;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團今天(3/4)呼籲,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廖國棟,以及院長蘇嘉全應該立刻在本會期儘速召開協商,讓草案儘速完成二、三讀。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組主任黃靖庭表示,目前修法草案已完成80%,絕大數條文都獲得委員會與行政部門的共識,並已在委員會中通過,等待二三讀,但仍有數條關鍵法案,需要在協商時凝聚共識,才能順利進入二讀。

目前有爭議條文共4條,分別是與礦業權展限(駁回申請之情形)第33條有關的「未徵得土地使用管理機關同意」部分條文、與礦業權設定(不予核准之情形)、第29條有關的「距聚落、現供人使用之建物一公里內,未經土地及建物所有人、使用權人即佔有人超過四分之三同意」部分條文、以及與原民權利部分第14、15、20、29條有關的「新礦業權申請時須依《原基法》第21條規定辦法」以及與該條若未依《原基法》辦理時的法律效果,也就是該部分的懲罰條款,目前皆仍未有共識,都還待黨團協商。

黃靖庭說,礦業權展限、礦業權設定的部分比較單純,僅剩下兩個版本在對決,只要開始協商就應該會有結果,而原民權利部分的條文內容就比較複雜,因為有較多位原民立委都各自提出不同版本,所以還需要一些力氣凝聚共識;但他強調,大部分條文修法委員都有共識要持續推動修法,僅剩下一些細節需要調整,現在就只待召委與院長將草案排入進度。

對於《礦業法》的延宕,黃靖庭表示,並不讓人意外,因為回首兩年多的修法過程,經濟部等行政部門都顯得相對被動,僅仰賴著許多經濟委員會的立委去推動修法;現在環團擔心,下個會期主要任務是審查預算,若再持續拖下去就是2020大選,屆時立委可能會忙著選舉,更可能會在選後立法委員大洗牌,這將可能讓已經完成八成的《礦業法》修法草案胎死腹中,因此才呼籲立法院在本會期儘速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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