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林蒲居民表示反對繼續增加任何汙染源。(攝影:王子豪)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煙囪實在有夠多,不要再增加…」。
高唱《我家門前有小河》改編的歌曲,高雄大林蒲的金煙囪文化協進會與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今日(11/8)至環保署遞交公民告知函,要求環保署應對曄揚石化新廠進行環評。地球公民副執行長王敏玲表示,曄揚因「在(小港臨海)工業園區內」且「面積未達10公頃」而未進行環評,但在曄揚案上明顯出現環評制度的重大漏洞,憂心此例一開,將會帶動後續骨牌效應。
曄揚為中油(47%)、日商KHNC(47%)與兆豐銀(6%)的合資公司。律師簡凱倫解釋,曄揚屬於「石油化學中間原料工業」,依照今年4月修正發佈的《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3條第1項第1款與第3款第11目,只分別規定「園區外」的、以及「園區內且開發面積超過10公頃」的石油化學中間原炓工業需進行環評。曄揚位在高雄臨海工業區,且申請開發面積為9.248公頃,因此未進行環評。
簡凱倫說,高雄臨海工業區是一個非常老的園區(1960年),設立時間比環保署還早,當年園區的劃設並沒有經過環評,這已違背「園區內不需再做環評」想法中,預設劃設園區已進行過環評的先決條件。簡凱倫認為應該回歸環評機制的本意,將「園區內」限縮解釋為「經過環評審查之園區」。
同時簡凱倫也指出,曄揚預定場址位於中油的土地上,這塊土地原本的總面積為11.7215公頃,2017年8月31日才分割成兩塊未滿10公頃的土地,簡凱倫質疑曄揚是否試圖藉由土地分割至10公頃以下的方式在規避環評,要求曄揚應說明清楚,未來是否會有運用到相臨分割出去的土地的二期或擴廠計畫。
簡凱倫表示,依行業別的不同、國營還是民營等不同,環評審查的主管機關可能是中央的環保署或地方的環保局。對於「應該進行環評審查」,團體會分別遞交公民告知函給環保署和高雄市環保局。至於該由中央還是地方進行審查,簡凱倫認為應將曄揚視為中油的子公司,以國營企業的標準由中央的環保署進行環評。環保署主秘蔡鴻德接受公民告知函,並表示昨日才剛看到曄揚案的資料,會進一步了解。
王敏玲表示,中油標榜曄揚為全台第一座「高質化」的石化廠,自然是十分關鍵的指標性案例。日前傳出在高雄市環保局的審查作業已到最後一步,中油也順勢對外表示,旗下兩座輕裂廠,新三輕和四輕,產出的殘餘油同樣可做為「高值化」石化原料,也與美國、義大利擁關鍵生產技術廠商搭上線,計畫接續在高雄設廠。王敏玲憂心,若首座「高質化」石化廠曄揚未經環評就設廠,會帶動之後相似產業也能依同樣途徑不用環評的骨牌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