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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迫近 高雄拉瓦克部落奔走護家園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拉瓦克部落及聲援團體再監察院外。(攝影:王子豪)

所謂監察院在2016年有針對市府未妥善管理土地有過調查報告,指的是「105財調0021」這份報告(報告全文);基本上是針對市府多年沒有收回土地,認為市府有違失,基本上,該報告對迫遷問題,並不在意。

面臨強拆的高雄市「拉瓦克(Ljavek)部落」20號前往監察院陳情,由於3月9號,部落到過監察院,當時院方以2016年,曾有過針對市府未妥善土地管理有過調查報告,依法不能重行調查為由,沒有啟動調查,此次部落認為,應該就「人權侵害事實」,而不只是前次報告以「財產管理」為核心,另啟調查,出面接受陳情的監委瓦歷斯‧貝林同意,可以此方向,另立調查,「這是會在監察院裡努力的方向」。

部落居民是在農曆年前,收到市府的拆除通知,3月29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前往考查,作出「建議高雄市政成立跨局處平台」的結論。沒想到,4天後的4月2日,市府就出動大批警力與工程人員,強制拆除了11戶市府認為的「已經安置好居民」的「空屋」,之後任何一天,都可能有下一步的動作。

備受威脅的族人與聲援者,於是開始了要求停止強拆、成立協商平台的聯署(網址),並且發動「勇士守護拉瓦克部落(連結)」,發起輪班守護的擋拆行動。由於市府拆除部落後,是要在該地建「王永慶暨王永在紀念公園」,13號,在台塑王家捐贈鄰近的5筆土地建物的儀式(參考)上,部落前往向市長陳菊陳情,自救會成員、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撒丰安(Savungaz Valincinan),並曾遭到警方逮捕(參考)。

重點必讀

拉瓦克部落位於「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亞洲新灣區」的核心地帶,現在又犯到台塑的「王永慶暨王永在紀念公園」計劃,打造經濟基礎的勞動力,無法與都市發展以及對資本家的讚頌相抗衡,歷史脈絡請見條目:〈拉瓦克部落、亞洲新灣區與台塑王家

4月2號當天,高市原民會曾強調,當天只是拆除已經安置好居民的房屋,絕對不會有沒地方住的問題。然而真實的現況是,許多人搭帳篷,仍然住在部落;撒丰安解釋,因為居民的實際居住情況有些複雜。比如說有一個大家庭,三、四個小孩都已成年,且各自有家庭,但市府的計算方式,是以有門牌和戶籍的,以一個戶長為單位。這一戶人家在拉瓦克的居住,實際上是分成四戶,最後市府給他們三戶安置的單位,但三個小孩的家庭就住滿了,所以爸爸媽媽仍然居住在原地。

撒丰安說,拉瓦克部落不是個案。包括台北的溪州部落、三鶯部落,台中的花東新村、自強新村,都是在同樣的歷史脈絡下,原鄉的原住民流浪到都市,因著文化相近與互相幫助而形成部落。市府應該把部落出現的歷史脈絡,以及生活在這個地方的事實,視為重要的文化資產。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董事長、律師林三加指出,依照《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21號一般性意見2327-001,若是真的要安置,是必須考慮到落族群性的需求,而不是把個別的族人安置在不同的地方;台灣人權促進會居住權專員林彥彤強調,「兩公約」在2009年就已成國內法,行政機關絕對要遵守;他說,「兩公約」認為,家園的強制驅離是對人權非常嚴重的侵害。政府這麼做,一定要符合「目的正當」、「合理的比例原則」、「急迫性」以及「完整的補償」;市府為了蓋「王永慶紀念公園」,配合草率的安置,不符合這些原則。

註解
  1. 第36條,原文為:「原住民族文化生活的強烈的族群性對於其生存、福祉和充分發展是不可或缺的,並且包括對於其歷來擁有、佔有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獲得的土地、領土和資源的權利。」請參見:「兩公約一般性意見」,p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