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批評台電要建新深澳燃煤電廠,是拿不存在的2006環評,這個「幽靈電廠」做比較,而非比較有無發電廠下對環境的衝擊。(攝影:梁家瑋)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台電計畫在新北市瑞芳的舊深澳燃煤電廠原址開發新燃煤電廠,1月29日在環保署進行第三次「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初審,北北基3縣市政府皆表達反對,在地居民有人贊成、有人反對,環委亦意見分歧,有環委贊成「有條件通過」,亦有環委認為此案應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最終環評專案小組決議將「修正後通過」、「重作環評」兩案並陳送環評大會,由大會進行最終決議。
已經除役的深澳電廠。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
舊深澳燃煤機組於1960年啟用,於2007年退役,台電希望在深澳電廠原址再開發新電廠,原本建立2部80萬瓩「超臨界」機組,並於深澳灣、蕃子澳灣建卸煤碼頭,將是2020後唯一新增的燃煤機組,預計2025年啟用;新電廠在2006年通過環評,但番仔澳當地居民反對卸煤碼頭的興建,10年間都未能開發;直到去年(2017),台電提審「環差」,電廠改為2部60萬瓩「超超臨界」2238-001機組,僅規劃於深澳灣建設卸煤碼頭,此案去年中開始審查。
台電於此環差案中比較前後兩個版本,認為2006年版本為2部80萬瓩「超臨界」機組,新版本為2部60萬瓩的「超超臨界」機組,顯見此次變更後對環境的影響較小,應通過環差;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批評,台電的比法是將新方案與一個「幽靈電廠」進行比較,台電該比的,應是現在「沒有燃煤電廠10年的深澳」與「新建燃煤電廠後的深澳」,而不是僅就兩個版本比較,說新版本對環境影響較小。
新北市府、北市府亦對此案提出質疑,新北市府環保局副局長王美文說,新北市府不是反對興建電廠,而是反對燃煤作為唯一選擇,台電在規劃深澳電廠時,只提出燃煤單一選項,未評估如燃氣等其他能源的可行性。她強調,新北市府兩年前已公告,不再核發任何新設的生煤許可,就連既有小型鍋爐也不會再發,2年內將陸續退場;台北市環保局空污科科長楊梅華則說,若深澳電廠真通過環差,將吃掉過去雙北在防空污上所有的努力。
環評委員對此的意見則有所分歧,有委員認為,深澳兩部機組將增加760萬公噸溫室氣體排放,可能妨礙到未來溫室氣體減量;但也有委員表示,所有能源方式都利弊,不能只有燃氣,否則若連續兩、三個颱風襲台,恐產生缺電問題,而環差制度本來就是就前後兩案進行比較;亦有委員認為,電廠應有完整的環境影響評估,再研擬風險管理對策,不能只有環差審查。
因委員意見分歧,且因專案小組成員未全部出席,不適宜表決,最終專案小組決議,將「修正後通過」及「重新辦理環評」兩案併陳送交環評大會,由大會進行最終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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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電廠以鍋爐內汽力發電機組工作壓力溫度與水的臨界點為比較標準,「超臨界」機組為超過水的臨界點(壓力22.129MPa/溫度374.13℃),「超超臨界」機組則遠高於此臨界點。藉此減低單位發電量之燃料消耗量及污染物排放量。參考台電〈火力機組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