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報導
受到90年代起,大專院校過度擴張,以及近年少子化的衝擊,高等教育環境向下沉淪,在學校經營面臨危機之際,各種光怪陸離的現象層出不窮;今天(7/27)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前往教育部,要求具體承諾改善,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饒邦安出面,做出「核准教師不續聘檢覈時,會通知當事人做書面或口頭陳述」,以及「下學年度起,提高大學生師比」等承諾。
學校經營不善,壓力都轉到老師的身上,表現為對「績效」的要求,這些要求,甚至成為續聘與否的條件,像是在教師評鑑中,納入「招生」、「辦理產學合作」等項目,要求老師升等的年限等,嚴重影響教師教學、研究等本業,而依據《教師法》第14條,教師解聘需要經教育部核准,成為最後的把關機制。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說,依《教師法》第14條,違反聘約必須「情節重大」才能解聘教師(解聘作業流程),但是教育部卻放任學校恣意解聘教師,在核准解聘的程序中,也從來不讓當事人有陳述的機會,教育部長吳思華甚至說現在5萬大學教師,應該要砍掉1萬,甚至更多,林柏儀說,「少子化」其實正是改善高教品質的契機,而不是恣意解僱的理由,像同樣遭到衝擊的中小學,就沒有發生大量解僱的狀況。
林柏儀說,所謂高教危機,現在是高教師、生的危機,卻不是私校經營者的危機,像是在停辦、停招的高鳳、永達,可以以轉型為名,發展其他事業,而在教育部草擬的《高教創新轉型條例》,甚至在學校清算剩餘,還可發給創辦人、董事、監察人「慰助金」(相關文章)。他質疑,教育部的官員與私校間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在卸任後,轉至私校任職比比皆是,他們成為私校的「門神」,在教育部為他們護航。
而饒邦安在出面回應時,對「核准解聘需讓當事人陳述」這提出的第一點訴求,就立刻卡住,他強調,教師解聘,需經系、院、校三級教評會通過,在這個階段,已經讓教師充分陳述,在學校送出解聘檢覈表時,已有書面,教育部會就此書面作審核,不同意在教育部作出審核這個行政處分的階段,讓教師再有陳述機會。
在高教工會成員力爭下,饒安邦勉強同意應該納入當事人意見這個前提,高教工會要求他承諾,教育部在審核時,應該讓教師到場陳述,最少要通知到,最後饒安邦模稜兩可地,算是同意「審核會議要通知當事人、讓當事人作書面或口頭陳述」的個要求,此外,對於大學生師比方面,他說,讓全校生師比從32比1下降到27比1,日間部從25比1降到23比1,是教育部的方向,但是卻沒有提出明確的時間,高教工會要求下個學年度(104學年度)就要達到,饒安邦也同意得十分勉強。
至於「招生、產學合作」綁評鑑的問題,饒安邦的回應也仍是滑溜,一方面同意教學、研究是教師的本業,另一方面又說「當然讓學校的老師,比較了解自己學校」由他們來介紹學校比較好,「產學合作我們(教育部)也在推…」,饒安邦說,這兩項如果放在教師評鑑裡,只能當作「加分」;不過林柏儀說,很多學校根本是評鑑分數在後面20%,考績就列為乙等,是加分扣分,不過只是話術問題,在這一點上,雙方並沒有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