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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颱風假 林美珠「表姐當關」戰朝野立委

焦點事件記者陳品存報導

勞動部未鬆口支持天災假入法,朝野立委與林美珠協議,給勞動部一個月蒐集各方意見的時間,並舉辦公聽會,再繼續審查。(攝影:陳品存)

不可不知
講起勞工「颱風假」,滿腹辛酸淚,詳細了解那是什麼,請看〈勞工沒有颱風假 柯P你咁知?〉、〈颱風假立法 勞動部態度消極

颱風天勞工出勤事故頻傳,為確保勞動權益,朝野立委一致提案增訂《勞基法》40-1條,將「天災假」入法。今(10/19)議案進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勞動部長林美珠到場備詢,對於朝野立委均要求勞動部提出修法版本,林美珠表示各行業差異大,貿然立法可能導致法規窒礙難行,需要再蒐集各方意見,允諾一個月內召開公聽會,再決定是否提出勞動部版本。

在蔣萬安、林靜儀、鍾孔炤等立委的增訂《勞基法》40-1提案中,共同要點包括勞工在天災來襲時,可依照地方政府宣佈停班停課時,停止出勤,雇主不得扣除當日薪資,若雇主需要勞工出勤,必須給付雙倍工資,雇主須提供出勤之交通協助、津貼。林靜儀版本多提出應事後補休,蔣萬安版則納入勞工自行判斷危險性後可行使規避權。

蔣萬安提出數據,平均每年宣佈放颱風假的日數不過2.4天,勞工卻有超過2,000名因颱風出勤發生事故,認為勞工與雇主要承擔的風險極不對等,並批評勞動部一直以來對天災假入法態度消極。

林美珠的報告則指出,世界各國都沒有明訂天災假,而各行業差異極大,無法一體適用,公部門上班時間明確,而民間是24小時都有勞工在上班,工廠鍋爐不可能說停就停,交通運輸、醫療、救災等相關行業更是不能沒人上班,各行業情況皆異,難以逐一明訂各行業颱風是否出勤。

林美珠亦不斷強調,目前《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以及《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等行政指導規則可以勸導雇主配合,不強制勞工出勤,或勞工未出勤不可扣薪等,不需再修法,但該說法遭到立委們提出反駁,因為目前的行政命令沒有強制力,也因此天災假才必須入法。

另外,對於勞動部所說「各國都沒有明訂天災假」,立委林淑芬批評,國外雖沒有明訂,但相應有許多的機制來輔助,比如說因天災導致工作無法進行時,雇主可由平時的保險中提出一筆錢來給付工資,勞工可以依天災狀況自行決定是否出勤,並且有強大的工會可以跟資方進行勞資協商等,這都是台灣勞工沒有的條件。

林淑芬進一步指出,萬一發生職災,台灣勞工可獲得的職災保障比各國差很多,而且雇主根本不需要承擔太多補償責任,甚至《職業安全衛生法》也沒有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的職災責任歸屬,所以颱風天「雇主自然很樂意叫員工來上班」。林淑芬找出資料發現,颱風天出勤發生職災的勞工,平均投保薪資都比較低,也就是說低薪、沒有議價能力的勞工族群,是主要承擔災害出勤風險的一群人。林淑芬痛批勞動部「現在在立法上的不作為,事實上就是把承擔天災風險的責任都丟給勞工」。

即便被朝野立委們狂釘一整天,林美珠依然堅持「需要與各界討論」,未鬆口支持天災假入法,強調「貿然立法可能造成執行困難,就如同一例一休通過後引起許多爭議一樣」,最後朝野立委共同討論並提出臨時動議,給勞動部一個月時間進行民調及蒐集意見,並且廣邀各界舉辦公聽會。召委蔣萬安表示,希望這一個月過後就能進入逐條審查。

即便被立委們狂釘一整天,林美珠依然堅持「需要與各界討論」,未鬆口支持天災假入法,強調貿然立法可能造成執行困難。(攝影:陳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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