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林靖豪報導
勞動部今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審查記者出國採訪是否納入責任制範圍等議題。(攝影:林靖豪)
勞動部於今日(4/25)下午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議,審查「出國採訪奧運、隨同正副總統出訪」的記者、禮儀服務人員以及國家考試闈場內工作的臨時人員,是否納入《勞基法》第84-1條(責任制)的適用範圍。會後勞動部就業平等司專委王金蓉表示,記者出國採訪是否納責任制部分,勞資雙方對於工作狀況的陳述差異很大,諮詢會還須多蒐集意見。
王金蓉解釋,資方主要認為記者因國際賽事、隨訪行程等,需要長時間待在國外,無法適用《勞基法》,所以須納入責任制的適用範圍,勞方則認為這是人力調度問題,記者不一定非得要連續長時間的工作。她說,諮詢會還要再多蒐集意見,再了解實際狀況是怎麼樣。
禮儀服務人員部分,王金蓉說,諮詢會還在釐清禮儀人員包含哪些工作內容,才能進一步評估是否適用責任制;至於國家考試臨時人員,諮詢會委員認為其工作需長時間待在闈場內不能離開,或有適用責任制的需要。
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理事長鄭一平表示,諮詢會中有委員曾說記者出國採訪重大會議時,開會期間在議場外的時間是休息時間,但事實上記者在等待期間,仍須不斷發即時新聞,並非在休息,且記者會結束後還要繼續發稿,該諮詢委員的說法,僅顯示其不了解記者的工作內容。
公視工會理事王燕杰則說,去年里約奧運時,德國派三組記者採訪,三組輪休,相較之下台灣只派一組記者,顯示台灣的情況是因人力不足導致不能休假,而不是《勞基法》的工時規定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