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
日本時期的菊元百貨。(資料照片;提供:凌宗魁 攝影:李火增)
3月21日,台灣第一間百貨公司「菊元百貨」,在北市文資委員會審議後,評定為「歷史建築」,而非提報人希望認定的「古蹟」,而在現行制度下,「古蹟」與「歷史建築」位階差異甚大,若為「古蹟」,就算是所有權人國泰銀行,也不能變動、改修菊元,若為「歷史建築」,國泰經程序後就可進行改建,就算私自改建,政府只會發函警告,國泰不會受到任何罰則,可說毫無約束力。
菊元百貨又稱為「七重天」,興建於1933年,與晚三天開幕的台南「林百貨」,並稱台灣「南北兩大百貨」,為全台第一間百貨公司;2014年,傳出所有人國泰世華銀行意圖將其釋出後改建,文資團體發起「搶救菊元」活動,當時文資會僅列冊追蹤,去年(2016)5月,文化局發動會勘後,於9月決定擇期再議,前後三度會勘,終於在3月21日確定其文資身分,登錄為歷史建築。
在現行制度之下,指定「古蹟」,意味著強制保存,具有保護國家重要資產的概念,一但認定為古蹟,就代表該建築為國家重要文化資產,以「國家資產保護先於個人財產權」的概念進行保護,包括所有者在內的任何人,都不可以任意變動、修改。
而「歷史建築」則位階上低於古蹟,且僅採獎勵性質,所有權人進行認定、保存、修繕可給予獎勵,但不像「古蹟」一樣受國家強制力保護。所有權人經程序後就可進行改建,且目前就算不經過程序私自改建,也不會受到任何罰則,僅會被發函警告,沒有實質法律約束力。
菊元百貨古蹟提報人之一的凌宗魁表示,對於菊元百貨未登錄為古蹟感到相當遺憾,而這次菊元百貨未被指定古蹟的結果已經定案,未來必須要提出其他新事證,證明菊元百貨有被認定古蹟的價值,才有可能翻案。他指出,未被指定為古蹟,意味著該文化資產不被國家保護,無法用強制力有效遏止所有權人開發,雖然新版《文資法》規定較嚴,但至今施行細則尚未公布,所以才會希望能夠提報為古蹟。
凌宗魁說,目前在比例上,古蹟認定數量遠遠比不上歷史建築,這也凸顯現在政府傾斜開發主義一端的現象。他以台北市為例,指出自市長柯文哲上任兩年多來,被指定為古蹟的文化資產不到五件,希望未來文化局在審議與指定上可多加平衡,以保護眾多珍貴的文化資產。
但國泰若想合法開發,亦不是馬上可動工,建築被登記為歷史建築後,若要合法改建,還是需要一段時間;凌宗魁解釋,如菊元百貨的案例,由於現在已被登記為歷史建築,未來若要合法改建,就必須向文化局送改建計畫、之後還必須經過都發局都市計畫審議,後再取得拆除執照與建築執照,還必需要經過環評,時序約需要一到二年。
根據媒體報導,國泰世華曾提出三種維護方案,分別是「保持完整結構」,「保留立面」以及「整體重建」,但目前三種方案都被文資委員駁回,認為皆不可行,未來要如何保留,還待之後會議持續討論;凌宗魁說,目前菊元百貨處於改建的緩衝期,國泰若想要改建也需要一段時間,呼籲社會大眾在這段時間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