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立委林淑芬批評,經濟部對於亞泥延展不但知情還意圖隱瞞,要求撤銷亞泥通過展延的處分。(攝影:侯百千)
20日經濟部長李世光才剛承諾「暫停礦業展延核定半年」,不出三日,環團就接獲民眾爆料,早在一周前亞泥的太魯閣新城山礦場,就通過展延,讓亞泥採礦權再延20年。為此立委與環團今日(3/23)召開記者會,要求經濟部撤回礦務局許可亞泥展延的處分,讓亞泥可受未來即將修正的《礦業法》規範。
《礦業法》近年來因被認為多項條文充斥漏洞而飽受批評,日前立院經濟委員會召委高志鵬表示,本會期將把《礦業法》修正案排入議程,希望儘速完成;而3月20日時,立院經濟委員會針對《礦業法》檢討,質詢礦務局與經濟部官員,當時立委蘇治芬提案,要求即日起半年,凍結所有國有林地礦權展延審核,以待《礦業法》修正案完成,當日也獲得經濟部部長李世光在立法院承諾。
但不出三日,環團就接獲太魯閣當地居民爆料,指出礦務局早在3月14日即對亞洲水泥的太魯閣新城山礦場核發展延,讓其得以再展延採礦權20年,也就是說不受李世光20日所承諾,凍結半年審核展延的限制。
環團指出,經濟部與礦務局之所以迅速通過展延,是為亞泥護航,為其趕在修法前先行通過審查,以免未來受新版《礦業法》規範。20日李世光在立法院受質詢時,面對亞泥或其他礦場問題,都僅以「還在審查中,不便評論」帶過,現在卻傳出早已通過亞泥展延許可,有欺瞞國會的嫌疑,讓多位立委都大為光火。
立委林淑芬指出,20日當她質詢經濟部長李世光「有哪些礦區會受到影響」時,部長回答「委員你心裡想的跟我想的是一樣」,意圖含糊其辭,不久後才爆出來經濟部早在14日就已通過亞泥展延,現在看來根本是有意欺瞞國會。林淑芬說,亞泥採礦權有效期限至2017年11月才到期,現在撤銷對業者毫無傷害,要求經濟部立即撤銷決議,將亞泥展延的許可撤銷。
「非常生氣,氣到無法主持會議」,高志鵬表示,這樣的偷渡方式如同打臉了立委,公然欺騙立委、藐視國會,他預告下周開始將每周要針對《礦業法》排專案報告,直到將事情弄清楚為止。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也表示,在礦務局與經濟部的護航下,亞泥展延無視於當地太魯閣族人的知情同意權,而且一展延就是20年,「免告知」、「免同意」、「免環評」,應儘速修改這樣霸道的《礦業法》。
亞泥太魯閣新城山礦區從1957年開始生效,至今已開採60年,原採礦權期限至2017年11月,期間未曾有過任何環評,而若通過這次展延,有效期限則將延至2037年11月,得以連續開採近80年。
立委與環團合辦記者會,齊聲批評經濟部礦務局。(攝影:侯百千)
蠻野心秘書長謝孟羽指出,礦區危及居民安全以及傷害太魯閣族人權益。(攝影:侯百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