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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是否違法超時? 勞動部:無調查權、僅能解釋法律

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立委蔣萬安、黃國昌與台鐵產業工會合辦公聽會(攝影:侯百千)

今日(3/17),立委蔣萬安、黃國昌與台灣鐵路產業工會合辦公聽會,邀請學者、勞動部和鐵路局,共同討論台鐵工時爭議。公聽會上,台鐵產工提出過去各項爭議,包括排班機制、工時過長與人力不足等問題,但與台鐵局、勞動部無太多交集,而勞動部也表示,台鐵是否違法、超過《勞基法》規定的單月46小時加班上限,須交由各縣市政府個案判定,勞動部沒有調查、裁罰權,僅能就法律角度做解釋。

台鐵近年來運量上升,長期人力不足,使用「日夜休」的三班輪班制,造成台鐵員工日夜顛倒又全年無休。台鐵產工認為,台鐵數千名運務在此輪班制度之下,加班上限皆超過《勞基法》規定加班上限單月46小時,台鐵明顯是違法的。

勞動部對於台鐵局是否違反超時,認為還是要從個案、交由各縣市政府判定,勞動部專門委員王金蓉表示,其中涉及個人出勤單等事實確認,勞動部並沒有這樣的調查權、對於違法雇主的裁罰權,僅能就法律的角度做出解釋。

黃國昌則回應,若是勞動部能確認台鐵排班是違法超時,就不該交由地方政府去處理,而是勞動部應該要負責;他說,希望可透過書面資料,釐清「日夜休」班表是否違法,他要求台鐵局提供過去團體協約、北市勞動局函釋,待雙方在各項問題都釐清後,才能在事實基礎上進行更進一步的對話。

台灣產工表示,雖然產工希望跟台鐵局談團體協約,但台鐵局認為,依《團體協約法》,去年成立的產業工會未達員工之半數,不符法定資格,所以不願與之談團協。台鐵局目前僅願意跟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而「日夜休」的排班模式,也是1988年時,台鐵局與企業工會協商出來的結果。在今日公聽會上,各方抒發各自意見,但明顯並無太多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