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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死亡車禍 駕駛雇主是誰? 北市勞檢處:初步判斷駕駛與蝶戀花有勞雇關係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今日行政院院長林全同樣至二殯慰問家屬。(攝影:梁家瑋)

前情提要

國道死亡車禍 遊覽車駕駛是誰的勞工? 蝶戀花、遊覽車公司互推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侯百千報導

總統蔡英文至二殯慰問。(資料來源:總統府)

昨日(2/13),蝶戀花旅行社於國道5號接3號轉彎處,發生近30年來最嚴重國道死亡車禍,造成33死11傷。事後傳遊覽車駕駛康育薰過勞、連續工作,且駕駛與導遊蕭如進皆未投勞保。因須先確認肇事司機為蝶戀花,或遊覽車所屬友力通運之勞工,才能進行裁罰,今日(2/14),台北市、桃園市勞檢處分別對蝶戀花、友力通運進行勞檢,但兩方皆稱與肇事司機無勞雇關係。

今日上午,北市與桃市勞動局在早上八點前分頭到蝶戀花旅行社、友力通運公司進行勞檢,但兩邊大門皆深鎖。台北市勞動局勞檢處主任秘書吳夢麟表示,因之前北市勞動局有對蝶戀花進行過勞檢,經電話聯繫後,另行至蝶戀花勞檢;而桃園市勞動局則是下午再行至友力通運進行勞檢。

關於檢查結果,吳夢麟表示,今天勞檢是蒐集導遊、司機與蝶戀花的關係,若是勞工,才會有《勞基法》的適用。他說,從合約看起來,蝶戀花跟友力通運簽約,出團就找這家公司跟駕駛,再給付友力通運價錢,司機跟蝶戀花並無僱傭關係,至於導遊,他跟蝶戀花是簽委任契約,看起來也不是勞雇關係。吳夢麟說,今日只是初步看契約,後續還是要請蝶戀花提出說明、蒐證,釐清真正關係。

關於友力通運的部份,桃園市勞動局勞檢處處長周賢平則說,今日與勞動部一同前往友力通運,發現康育薰並非友力通運所僱用的僱員。他說,友力通運與蝶戀花旅行社的關係是靠行關係(借牌),意思是蝶戀花有16台遊覽車登記在友力通公司上,友力通運僅是接受登記,並且收取服務費,實際營運是蝶戀花公司,至於康育薰是否任職在蝶戀花公司,則因為蝶戀花登記在台北,桃園市勞檢處因為轄區不同的關係,並不清楚。

13日晚間,蝶戀花旅行社發生近30年來最嚴重國道死亡車禍,事後蝶戀花與遊覽車所屬的友力通運互推,雙方均否認與肇事駕駛康育薰有勞雇關係,而該駕駛也未投勞保,無法從投保記錄確定駕駛之實際雇主是誰。經過兩日蒐證後,今日(2/15),台北市勞動局勞檢處表示,初步判斷蝶戀花與駕駛有勞雇關係。

勞檢處主任秘書吳夢麟表示,基本上可從勞工之人格從屬性、經濟從屬性、組織分工等狀態,去評估是否為勞雇關係,從勞檢處搜集到的資料顯示,康育薰所駕駛的車為蝶戀花負責人周繼弘的父親周比蒼所有,而駕駛出車出車費用每日1800元,是由領隊、駕駛跟遊客收取費用後,拿走1800元,剩下的錢同樣是交給蝶戀花,且康育薰要請假時,須周比蒼同意,「有指揮監督管理的情況」。

吳夢麟說,透過勞檢處搜集到的相關排班、出勤表格資料、司機名冊等幾個面相綜合評估,初步看起來駕駛與蝶戀花是勞雇關係,後續還會繼續收集佐證資料,積極補強。他說,未來勞檢處會進一步針對周繼弘、周比蒼以及蝶戀花委任律師等,要求其對資料進行說明,以此作為談話性的佐證資料,再做出實質的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