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宋小海報導
大批復航員工今日(12/17)在松山機場展開行動,希望旅客及社會大眾支持員工爭取權益,其中一名員工抱著小孩參與。(攝影:宋小海)
抗爭中的復興航空企業工會將在下週三(12/21)與資方進行第三次強制協商會議,而今日(12/17)工會在松山機場的行動現場,卻已有員工表示收到公司給予的資遣費。員工之所以在協商結果未出爐前先收到資遣費,是因為復航公司不甩《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60日預先通知期,在11月22日宣佈解散後,就在12月4日至22日間,陸續資遣員工1,504人。
復航工會希望能爭取資遣費為每年年資1個基數以上,但復航公司提出的資遣條件,一直以《勞動基準法》資遣條件、每年0.5個基數為主要方向。復航公司日前也對外宣告已於12月2日與12日分別完成兩波資遣,資遣費支付作業亦於昨日(12/16)展開,第三波資遣預計12月22日進行。
北市勞動局為此打臉復航公司,在12月15日發佈新聞稿,指出復航未於大量解僱60日前向勞動局通報,影響勞工人數更較過去子公司威航增加近7倍,依法處以最高罰鍰50萬元;復航工會顧問林佳瑋痛批,現在公司就是不認大量解僱60天預告期,寧可讓北市府裁罰。
一位原任職其他航空公司,在今年(2016)4月轉至復航報到、6月上線的許姓空服員表示,如果復航今年已預計解散,為何還是新聘空服員? 許姓空服員在12月2日即被公司退勞保,她說,若要找其他空服相關工作,從投履歷、錄取、正式工作至少是2到3個月的時間,復航沒有提前告知、留後路給員工,直到解散當天才讓員工知道,員工根本沒有時間找新工作。
年資未滿1年的許姓空服員昨日收到資遣費為11,383元,她表示空服員的平均薪資包含飛時津貼約為5到6萬元,先前公司勞保只採以最低的底薪2萬多元高薪低報,現在資遣費又這麼少,並不如公司宣傳的照顧勞工,當初進入復航被綁30萬元的離職違約金,公司無預警解僱應賠償每位員工30萬元才算公平。她說,政府就算裁罰復航50萬元,對於現在資遣費才拿到1萬多元的員工又有何保障?
對此工會副理事長龐閔憶補充說,原先公司還把受訓期排除在年資之外,經工會抗議,公司才同意加入,但目前公司先發放資遺費,完全沒說明其中平均薪資如何計算,員工原有津貼很可能沒有被列入平均薪資,也無法查證這筆金額給予是否正確。
許姓空服員表示自己的資遣費僅一萬多元,復航很可能漏計做為平均薪資的各項津貼。(攝影:宋小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