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報導
復航企業工會夜宿第一天,在帳篷中,觀看2001年中時中南編抗爭的紀錄片〈那一天,我丟了飯碗〉(攝影:孫窮理)。
復興航空大解案,上週四(12/8)進入由台北市勞動局介入、正式的大解協商,勞資雙方歧見過大,未達共識,且該次協商中,復航董事長林明昇並未出面,昨天(12/12),復航企業工會發動到大直林明昇住宅前夜宿的行動,預計每天約1百名會員,以輪班的方式駐守,要求林明昇出面。
11月28日,「自治協商」期間,資方片面宣稱與勞資會議代表達成協議,3年年資以上者,優於《勞基法》條件資遣,但到了12月8日,正式大解協商之後,這個所謂「優於《勞基法》」,僅是年資3年以上0.51個基數,年資10年以上0.52個基數,比《勞基法》的0.5個基數,僅多0.01、0.02,與工會要求的1年1個基數,加上每人50萬的賠償金,差距過大。
昨天復航方面並未有人出面與工會見面,僅透過新聞稿表示,發放資遣費的時程,將較《勞基法》規定的離職後30日內,提前到15日,「較《勞基法》規範提前」,資遣費方面也只提了「維持《勞基法》0.5個基數」,但將「勉力釋出善意」,使3年年資以上員工資遣費優於《勞基法》規定,不過補上一句,「仍須於股東及債權人同意後,方得施行」。
復航發言人、副總經理陳逸潔表示,復航方面提撥的6億信託基金支付法定資遣費應該足夠,1,730位員工的法定權益不會受到影響,不過公司方面也沒有做過具體的計算,每位員工實領的金額乘上人數,沒有精確的數字,這個需要達成協議後,才能推估。
昨天晚間,夜宿的工會會員,在帳篷的地上,鋪上棧板、睡墊,入夜之後,氣溫驟降,僅以睡袋保暖,在睡前,播放2001年,中國時報裁撤中南編輯部,引發抗爭的紀錄片〈那一天,我丟了飯碗〉,該片由中南編失業工人廖德明執導;同樣在對於工作充滿憧憬與熱情的情況下,由於資方錯誤的政策,造成關廠失業,隔著15年的時空,相同的情景,再在復航的員工身上重演。
復航下一次大解協商,將在14日進行,而今天(12/13),工會將前往國產實業集團總部,要求在國產持股超過40%的林明昇及其父林孝信親自出面,解決問題。
入夜後,豪宅旁的帳篷區(攝影:孫窮理)。
工會成員於帳篷地上,佈置晚間就寢的帳篷(攝影:孫窮理)。
帳篷前,用紙片製作,林明昇最愛的「超跑」及他的頭像(攝影:孫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