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召開《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法公聽會,環團在會前於環保署召開記者會,要求下修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的標準,並要求環保署至中南部辦理公聽會(攝影:林靖豪)。
焦點事件記者林靖豪報導
環保署昨(11/29)召開《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法草案的公聽會,此次修法,環保署擬將PM2.5濃度納入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的標準,並設定預警、初級、中級、緊急等四個惡化等級,若過去24小時的平均PM2.5濃度超過初級標準,將要求縣市政府轄區內的火力發電廠、工廠及焚化爐等固定污染源削減產程,若達中級、緊急的標準,則分別要求固定污染源需降載減排污染物20%與40%。
公聽會前,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等環團召開記者會,批評此次修法標準仍過於寬鬆,預警的標準雖然是35μg/m³,但並不能要求固定污染源減排,而初級、中級、緊急的PM2.5濃度標準分別為150、250、350μg/m³,環團指出,若照此標準,過去3年全台只有1天達到初級標準,得以採取緊急防制措施,但PM2.5濃度只要超過30μg/m3就對人體有害,環團要求環保署將初級、中級、緊急的標準下修至35、54、70μg/m³,並要求增列PM2.5每小時平均值的門檻,此外,環團也不滿環保署就本次修法召開的兩次記者會都辦在台北,忽視空污嚴重的中南部民眾聲音,要求環保署必須到中南部召開公聽會。
對於環團訴求,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蔡鴻德在公聽會中表示,環保署目前研擬在預警階段就啟動要求固定污染源減排,擬採取獎勵推動減排的地方政府的方式,目前正在協調中,至於初級、中級、緊急的標準,蔡鴻德說,環保署將在12月1日推動新的整合各項空氣污染源的空污標準「AQI」上路,要等新的空污標準下修,緊急防制辦法才會跟著下修標準。至於公聽會的部分,蔡鴻德現場承諾將邀請專家舉辦專家諮詢會議,並暫定在中南部辦理5場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