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整理報導
這幾天,「一例一休、砍假七天」草案要不要送回衛環委員會,吵得不可開交,你看得懂這是怎麼一回事嗎?讓我們從立法程序來了解一下。
一個法律案的通過,在立法院需要經過「三讀」的程序,這些程序,都是在全體立法委員參與的「院會」;由行政院,或各黨黨團,或個別立委找齊15名委員連署,都可以提出法律案的「立法」、「修正」或「廢止」案,這些法律案第一步,就是送到院會去「一讀」,一般「一讀」程序,只唸法條標題,沒有異議就會送到各相關的委員會。
目前立法院有8個常設委員會,各由十幾名立委組成,處理相關的法案,而《勞基法》等勞工相關的法案,由《社會服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簡稱「衛環委員會」審查,法律案大多有高度的技術性,同時影響的人也很多,此時,委員會可以召開「公聽會」,以了解它的細節,以及相關的影響等。
在審查會,如果法案的爭議性不高,可以將修正過後的草案,不經「政黨協商」,直接送進院會進行「二讀」,如果有爭議,則送交「黨團協商」,由各黨團協商出結論,再送交院會二讀;而如果各黨團意見相持不下,無法達成共識,《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1條之1規定,經過1個月「冷凍期」之後,還是可以把法案送進院會,這個時候,因為沒有共識,在二讀會,就很可能用「逐條表決」的方式,解決爭議。
這一次《勞基法》的草案,除了「行政院版」之外,還有另外6個版本完成了「一讀」的程序,被送進衛環委員會,對於類似的法案,委員會會採取「併案審查」的方式,收集各版本,做出一個對照表,方便審查的時候,比對不同版本的差別。
這一次引起爭議的,就是10月5號,在衛環委員會,當天早上9點開始開會,在把併案審查的7個版本都唸過一遍之後,擔任主席的衛環召委陳瑩詢問有無異議,當時雖然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達異議,但是陳瑩趁著一片混亂之際,沒有處理王育敏的異議,便直接不經表決,直接裁示將草案送交黨團協商,這個時候,因為草案已經不再在委員會審查,所以又被稱為「出委員會」。
目前,草案處在一個「出委員會」但還沒有「進院會(二讀)」的階段,同時,由於10月5號「出委員會」到今天已經超過1個月,「冷凍期」已經結束,草案處於隨時可以「送進院會」的狀態,在10月5號「出委員會」之後,實際上各黨團都還在程序問題上爭執不休,對於草案的內容,從來沒有討論過。
也就是說,不管在委員會,或者在黨團協商,目前《勞基法》併案審查的7個案子,完全沒有經過任何實質的討論。
11月9日,立法院4個黨團勘驗10月5號當天會議的錄影,對於程序有無瑕疵,民進黨與在野黨爭議不休,之後,民進黨採取貌似「妥協」的策略,不爭執會議有無瑕疵,直接同意把草案再「送回」衛環委員會。不過,附帶了「只在11月14日、16日、17日審查3天、其中1天開公聽會」、「再出委員會後,沒有1個月的『冷凍期』(可以直接送院會二讀)」,以及要求在野黨不可以再用霸佔主席台等方式干擾議事進行,等條件。
不過由於時代力量黨團對於協商結論中「限時3天審完」的文字有意見,拒絕簽署,11日上午,在啟黨團協商,最後民進黨團同意將文字修改,將結論中「限時3天」的文字拿掉,改成待審查完畢後,若無共識則會再進入黨團協商,不過仍然排除1個月協商冷凍期,可以直接送院會進行二、三讀程序,各黨團達成共識,簽署協商結論。
在民進黨佔絕對多數的立法院,一個爭議如此之大的法案,在委員會完全沒有任何的討論,就直接送到院會,(可能)用數人頭的方式表決通過,這一點當然引起批判,立法院每週二、五召開院會,原本在11月4日,10月5日送黨團協商的草案「冷凍期」結束後,第一個可以送進院會二讀的日期是11月8日(週二),而現在黨團協商達成共識,依據協商結論,還是很可能在下週3天審完,再出衛環委員會,最快在11月18日(週五)或者11月22日(週二)就可能送院會二讀,只是把時程拖後了2週左右。
最後更新:201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