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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遊法》強制禁制闖關 民團喊擋

民團以行動劇表示轉型正義不只不當黨產(攝影:梁家瑋)。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

立院本會期將《集會遊行法》修正案列為優先法案,今日(10/3),華光五人案、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召開記者會,民團表示現行《集遊法》草案仍保留「強制排除」、「禁制區」等威權時代條款,不應讓其進入二讀、三讀程序。民團呼籲民進黨應正視人民的集會遊行自由,轉型正義不只是不當黨產,而是要真正屬於弱勢人民的轉型正義。

華光五人案聲援者鄭仲皓表示,總統蔡英文2008年野草莓學運時,曾簽下人權保固書承諾修集遊惡法,民進黨在野時所提的《集遊法》修正版本也沒有「強制排除」、「禁制區」等限制人民集會遊行自由的條款,但完全執政後,民進黨卻在當前《集會遊行保障法》草案中加入這兩個條款,他痛批,「民進黨真的想落實集遊保障嗎?」。

除了《集遊法》限制人民集會遊行自由外,警方也常以刑法「妨礙公務」名義控訴社運參與者,華光五人案經歷3年司法審判後,今年(2016)6月中終審判決,5人以妨害公務罪名,遭判拘役50天,目前1人入監服刑,4人選擇繳納罰金。

鄭仲皓說,妨害公務已成為警方打壓弱勢人民的工具,民進黨政府在推動《集遊法》修法時沒回應這個問題,且當時大力推動修法的立委顧立雄已離開立院,擔任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提出《集遊保障法》草案的立委鄭麗君也去擔任文化部部長,他質疑民進黨到底有沒有真的要做轉型正義,「轉型正義有沒有在乎弱勢人民在抗爭時受到的刑法打壓?」。

華光五人代表郭冠均則表示,五人案顯示出以《刑法》打壓弱勢的問題,現在民進黨只說要將《集遊法》改為《集遊保障法》,無法遏止華光的狀況再度出現,人民去官邸陳情,就會被冠上侵入住宅,若因警察阻擋而跟警察發生推擠,就會被判妨害公務。他說,民進黨口口聲聲說要做到轉型正義,但現在的轉型正義只有政黨之間的轉型,在這過程中,弱勢人民完全沒有角色,「屬於弱勢人民的轉型正義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