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公教體系三大解聘案。(攝影:梁家瑋)。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今日(9/26),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舉行警消解雇聯合記者會,剛復職的北市教師蕭曉玲也至現場聲援。民團要求民進黨政府全盤檢討,並改革行政機關違法解聘、性別歧視相關規定,並呼籲陳菊撤回消防員徐國堯解雇案。民進黨社運部專員出面接陳情,並未給予任何承諾。
警、消、教體系三個解聘案相聚,蕭曉玲是因反對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遭解聘、警員葉繼元是蓄髮,徐國堯則是因辦遊行、控告消防局強迫加班,遭消防局3個月內連續計42支申誡而解聘。消權秘書長表鄭雅菱說,三人解聘原因不同,但都是基層看到體制問題,勇於提出挑戰,但遭行政機關打壓、清算,甚至剝奪工作權,行政機關應保障吹哨人有不被機關清算的權利。
三大案件中,徐國堯仍是免職狀態,蕭曉玲、葉繼元已在近日相繼復職。仍在走法律程序、捍衛工作權的徐國堯表示,若他們一直做錯事,違反規定,為何這些事之前不爆發出來,等到對行政機關提出一些改革、建議後,才以密集懲處的方式做出免職處分,「你想要我們走,你就想盡辦法找理由,你想要我們留,就什麼大事都可以化小,如果是這樣,行政機關會進步嗎?」
徐國堯也指出,公務人員免職要到行政法院救濟,但之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徐國堯案時,不願進行實質審判,僅看消防局免職程序是否照流程,針對懲處事由,表示為消防局「判斷餘地」,不能受理,他希望接下來的最高行政法院能實質審判;近日復職、特別聲援徐國堯的蕭曉玲則說,徐國堯的案子跟她非常像,兩人都是吹哨人、官僚體制受害者,且之前法律訴訟時,行政法院也以「判斷餘地」為由,「尊重」行政機關裁量權,她呼籲高雄市市長陳菊撤銷徐國堯免職令,不要讓做對的事情的人還要被懲罰。
葉繼元因蓄髮,遭警政署保二總隊重複記下多支申誡,去年(2016)12月免職,經葉繼元及警工推300多天的抗爭後,警政署撤銷葉繼元1支申誡,撤銷後葉繼元未達18支申誡免職門檻,故撤回免職決議。民團表示,警政署給的理由是「時序交錯」,當時勞動部已發函要求警政署「不宜以蓄髮為由,對葉繼元施以密集懲處」,但警政署在「已發函尚未收到」的情況下,記下最後一支申誡,現以釐清此狀況,故撤銷懲處。
葉繼元說,他樂見保二總隊認同勞動部解釋、捍衛性別平等,但警政署事情只做一半,不願面對勞動部到函之前,充滿性別偏見的懲處方式,他呼籲警政機關修改性別偏見的規定;葉繼元案律師郭德田表示,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若百貨公司有男性員工蓄髮懲處相關規定,勞動部會直接要求修改規章,但《性平法》第二條卻又規定公務機關不用因性別歧視接受懲處,應修法讓機關內部也不要有性別歧視。
民進黨由社運部專員出面接下陳情,但當民團詢問是否能回應訴求時,專員苦笑的表示他僅是出面將陳情帶回去,接下來內部會對此進行討論。民團要求民進黨派有權限的人回應,專員表示將回去協調後,民進黨無人再出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