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修護工廠企業工會於2014年9月申請成立許可,2015年9月經桃園市勞動局核准成立,並於11月與空服員工會聯合舉行成立誓師大會。然而, 長期傾向資方的華航工會同樣在11月向勞動部提起訴願,要求勞動部撤銷修護工廠企業工會的登記許可。之後,勞動部訴願委員會裁定訴願成立,理由是修護工廠 沒有獨立的人事、預算與會計制度,不符合工會法企業工會成立要件,判定修護工會成立不合法。
勞動部於2016年5月10日正式發函桃園市勞動局,撤修工會成立之原處分,並要求勞動局於兩個月內重新做成「適法」之處分。桃園市勞動局表示,目前已要求華航公司、華航工會與修護工廠企業工會分別就此事進行說明,會在兩個月期限到期前依勞動部要求,重新做出適法處分。
但在桃園市勞動局最終裁定結果出來前,華航公司已開始針對修護工廠工會進行一連串的打壓。5月14日,華航收回修護工會布告欄、會所並宣傳修護工會 為非法工會;6月1日,華航以「嚴重破壞勞資和諧」之名義,將修護工會幹部劉惠宗以及朱梅雪送入公司人評會,建議解雇;6月4日,華航以「修護工會不存 在」等理由,建議將修護工會理事長易湘岳記大過一支以上之處分,待紀律評議委員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