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導向型發展(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是一種對抗城市蔓延(urban sprawl)的都市設計概念。
二次大戰後,美國汽車工業快速擴張,高速公路、郊區住宅等交通建設與城市發展,成為吸收過剩產能的方法註釋,道路的供給帶動了汽車與石油的消費。以都市更新為名的大型公共建設,剷除了城市原有的街區,少數族裔與貧民遭到驅趕;中產階級移居郊區,城市中心逐漸被掏空,城市不斷向外擴張,都市景觀單一化,依賴以汽車為主的交通方式,也造成污染的問題。
地理學者大衛・哈維(David Harvey)在〈城市的權利〉(The Right to the City)一文指出,資本主義必須不斷為生產出來的剩餘找到出路,都市化是吸收剩餘的主要方式之一。二次大戰後,羅伯・摩西斯(Robert Moses)在紐約以舉債興建的高速公路與基礎設施,加上郊區化,重新改造了整個都會區域,這套模式擴及全美各大都會區。郊區住宅、冰箱、冷氣、車道上的兩部汽車,以及暴增的石油消費,都參與了剩餘的吸收。代價是城市中心被掏空,被排除在新繁榮之外的少數族裔(主要是非裔),在許多城市中心爆發都市危機。
1950年代末,從受到迫遷威脅的紐約的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開始,產生了一系列的抗爭,如珍・雅各(Jane Jacobs)等人,提出城市的多樣性,來自混合使用、短街廓、新舊建築並存與足夠的密度,應該由下而上地,建造對於居民與環境友善的城市街區。
到了1990年代,美國城市規劃師彼得・卡爾索普(Peter Calthorpe)所代表的「新都市主義(New urbanism)」,提出 TOD 模式的構想,希望用如軌道交通等,低碳的大眾運輸串連步行可及的街區,保留城市的多樣性,建立宜居、低碳的社區。
TOD 的概念,近年在一些新興國家大行其道,但各地的實踐常常偏離其原意,與其談「 TOD 是什麼」,不如來看看「 TOD 不是什麼」來得容易些。
TOD 要對抗的是「城市蔓延」問題,如果發展造成城市擴張的結果,那就不是 TOD,譬如說,在距離原本城區甚遠的非建成區,營造新的聚落、市鎮,像是距離城區遙遠,台灣的桃園、新竹、苗栗、雲林、嘉義、台南等地的高鐵車站特定區的開發,那就是 TOD 的反面。ITDP 的 TOD 標準也要求,新開發區域應位於或緊鄰既有的建成區。
TOD 要維持都市的「多樣性」,包括不同族裔、職業、經濟地位、年齡……的居民共居,街區中保留新舊兼容的生活面貌,那麼大規模地拆除舊城區,或者在新開發區裡,營造大片的集合式住宅,並且以房地產價格進行自然篩選,造成面目一致的新社區,這也是 TOD 的反面。
避免迫遷是 TOD 的重要原則,ITDP 2017 年版的 TOD 標準就把原居民的原址或就近安置列為評分指標,做不到的項目不能評為最高等級。因此,如果城市的發展,是舊城區的居民被大量驅趕至他們不熟悉的環境,甚至流離失所,脫離原本的生活習慣與經濟支持,那更是 TOD 的反面。
需要強調的是,TOD 的「發展(development)」是都市生活機能的發展,著重在「使用價值」,目的不在房地產的「交易價值」,而那些以土地開發為目的,實際上造成城市蔓延、多樣性遭到破壞與居民被迫遷徙的發展,都跟 TOD 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