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境外管制時期
2020年針對武漢肺炎,中央政府成立「中央流行疾病指揮中心」,並從2月1日起,對中國各地依疫情情況分為一、二兩級,並就此作出不同的管制標準。
由於並沒有常規化的標準,因此「分級」的定義、內容、管制或限制項目,只能透過指揮中心陸續發布的新聞稿更新(2/1、2/2、2/3、2/5、2/5)(2/5下午原標題為「不含港澳」。晚間疫情中心修改同篇新聞稿,增加末段補充說明一段、並修改標題為「含港澳」)。
直至2月5日晚間,除將湖北省列為一級以外,中國全境(包括港、澳)皆被列為二級。不過搭配外交部在2月4日公布的全面入境管制措施:「2月7日起,針對14日內(自1月24日以後)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的一般外籍人士,將禁止入境我國」(參考),使得原本對一般民眾,可以用來區分可否入境、入境後的管理機制等的「流行地區分級」,已經沒有太大實際效用。
綜整來說,至2月6日晚間的情況是:在過去14天內曾有中港澳旅遊、居住史者,外國籍、中國人士,原則上不得入境;港澳人士,不再受理入境停留簽證;先前已取得有效出入境證件的港澳人士、及我國籍人士,原則上入境後需要進行「居家檢疫14天」(參考、參考)。
作為通報定義時期
不過在2月7日,衛福部更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及採檢送驗注意事項》,這是給醫檢人員用來判定,病患或受檢者,是其它疾病、或有可能是武漢肺炎感染者,而需不需要通報的標準定義。2月7日的修訂版本中,引入了「一級流行疫區」作為判定條件之一,主要只對於醫檢人員,在判定有用;對於一般民眾,則沒什麼用了。(參考)
至2月14日,第一級流行地區包括:湖北省、廣東省、河南省、浙江省。而中國其它地區、包括港澳,則列為二級流行地區(參考)。
但在2月28日,衛福部根本性修改了通報定義,把「第一級流行地區」改為「流行地區」,實際地區為「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的地區,「通報定義」中的地域不再限於陸港澳。這個原本僅用於描述陸港澳疫情分級的「一級流行地區、二級流行地區」兩個名詞,目前沒有其它使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