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園農場的土地是屬於「農業用地」,並屬於「特定農牧區」,要做為工廠使用,還需進行地目變更;六間工廠,加起來達60公頃,但高雄市政府在審核這個案子的區域計畫時,是將每個工廠分開來,因此個別工廠最大不過15公頃多,所以依據法規,不需要送到內政部區域計劃委員會去審核,程序只有在地方政府跑。
2014年,新園農場中的震南鐵線廠通過環評,並於2015年3月底取得開發許可,再度引發附近農民抗議。新園農場自救會與環團認為,震南鐵線廠的「酸洗」製程,將排放含有重金屬的廢水,污染鄰近的農田與下游的養殖區。2015年11月23日,震南鐵線廠在爭議下開始動工,自救會居民針對震南鐵線廠的區域計畫與環評,提出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