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死於過勞佔職業病死因首位,保全工會、電資工會、勞動黨聯合各大工會主張廢除《勞基法》84-1。(攝影:陳品存)
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陳品存報導
全國保全產業工會、台灣保全產業工會、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勞動黨聯合各大工會將於8月7號,在勞動部前廣場舉行「祭過勞、廢惡法,要求廢除《勞基法》第84條之1」活動,祭奠過勞死的勞工好兄弟,並舉行以「是否廢除《勞基法》84-1」為題的辯論。工會今天(8/3)到勞動部前陳情,指出勞工死於過勞佔職業病死因首位,主張廢除《勞基法》84-1、終結過勞,並遞交訃聞作為邀請函,邀勞動部參與7號的祭奠儀式,並且與勞工團體辯論,勞動部表示會派員參加但不會發表實質意見或參與辯論。
勞動黨新竹縣議員高偉凱說,過勞死是職業病死亡原因首位,保全員則是所有職業裡過勞死第一名,保全員、電子業工程師等許多行業的勞工,因《勞基法》84-1將其排除在《勞基法》的保障之外,每天8小時、單週40小時、國定假日、或者未來可能的「兩例」或「一例一休」等對這些人而言,都享受不到,工時任資方要多少有多少,也不用給加班費。
台灣保全產業工會理事羅國豐說,保全員薪資被以小時計算,做一小時算一小時,許多過勞死案例都是每天上班逾12小時,他本人就曾經一個月做到400小時,雖然勞資協議中單月不得超過288小時,但勞資間的約定資方普遍不會遵守,也極少有勞檢,造成保全員過勞死亡不斷發生。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林名哲說,科技電子業勞工僅有某些工程師因為工作內容的性質,可能是責任制,但並不表示所有人都適用《勞基法》84-1,公司常常將所有勞工都變成責任制,甚至公司主管到了凌晨2點看到公司剩下零星數人,生氣質問員工為何半夜沒有到班完成工作。
勞團聲明指出,《勞基法》84-1已被濫用到極致,僅因為此法條的存在,而導致勞工迫於老闆的壓力就認為自己是責任制,但其實大多是的工作都可以用時間衡量,雖然有些工作的性質特殊,比如創意工作、特殊技術員等必須是責任制,但也不一定要像現在這種讓老闆吃到飽的做法,因此主張全面廢除《勞基法》84-1。
工會團體遞交訃聞邀請函給勞動部,要求勞動部參加週日「祭過勞、廢惡法,要求廢除《勞基法》第84條之1」活動。(攝影:陳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