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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限制公民參與 環團要求修旁聽辦法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環團痛批,環保署用「旁聽要點」打擊民間參與的權力。(攝影:王子豪)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等民間團體,今天(7/30)與多名立委召開記者會,批評環保署的環評會議限制公民參與權,要求環保署修正「環評旁聽要點」。環保署回應表示,環保署環評的機制可受社會公評,但未回應修改要點的訴求。

彰化環盟痛批,環保署訂立的「旁聽要點」,第一條就說「為落實民眾參與」;但環保署不只未保障民眾參與,反而還拿旁聽要點當理由,來限制民間的參與。這份要點11年來都沒有修改,應盡速修正,落實民眾參與及資訊公開。

彰化環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在資訊公開部分,環保署禁止民間自己直播,並表示環保署會有影音紀錄,但環保署紀錄不完整,也遇過關鍵片段缺漏的情況,甚至沒有即時上網讓民眾回看。在民間參與的部分,環保署限制一人3分鐘的發言時間、正反共20人的總人數限制,但在有爭議、或復雜度較高的案件上,根本沒辦法把問題講清楚。

施月英表示,過去在「內部討論」時,環保署會要求民眾出場,但現在更以疫情為由,3分鐘發言完就要人離開,導致開發單位講出誤導訊息、不符當地實情的說法時,民間團體或當地居民無法直接指正。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表示,很多重大爭議的開發案,因事實未在環評階段釐清,最後被法院撒銷環評結論。他直言,不能釐清爭點的環評機制,只會造成環境、政府、開發單位、與居民「四輸」的局面,旁聽要點的修正刻不容緩。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表示,過去前環保署長沈世宏在任時,至少會要求開發單位用文字回應民間問題,但現在只將民間質疑放上會議記錄,時間到就把人趕走、問題也不要求開發單位回應,環保署是把人民當作吠火車的狗嗎?

立委陳椒華表示,在所有部會中,環保署對於民眾參與機制是最早在做的,但開發案在環評階段會有較多不同意見,如一千多頁的環評書,卻限制3分鐘的發言時間,根本無法讓民間完整表達問題,無異於限縮公民權益。

立委洪申翰則表示,環保署開放程度比其它部會好,但並沒有將其完整法制化,「旁聽要點」的文字仍相當保守,造成實務上因人設事,而難以取信於人。

環保署綜計處處長劉宗勇回應強調,政府的審查機制有很多,環保署的環評機制可受公評比較;對於修正要點的訴求,環保署立場強硬的表示,民間團體需要提出更合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