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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不屌立院決議 核二廠再拒日專家

立委陳曼麗與台電爭辯日本專家是否能進核二廠(攝影:梁家瑋)。

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梁家瑋報導

「地震國告別核電」於27日至29日舉辦第七回合台日交流。按原訂行程,28日,日本《原子力資料情報室》核廢專家澤井正子等,至核二廠考察生水池、減容中心、乾式儲存廠預定地。但立委陳曼麗帶隊至現場後,台電核二廠主管表示澤井正子並不是透過「商務簽證」來台,申請過程不完備,所以無法進入核二廠參訪。雙方爭論近一個小時仍無共識,活動宣告「破局」,最終日本專家仍無法進入核電廠。

2014年1月,「地震國告別核電」舉辦第二回合台日交流,日本四名國會議員來台,預計與時任立委的田秋堇共同參訪核一廠,但台電以「安全」為由拒絕外籍人士參訪,並表示「客人要懂得尊重主人」。去年(2015)底,田秋堇想在立委卸任前建立相關規範,使台電無法以各種藉口禁止外國專家進入核電廠。「地震國告別核電」日台研究會會長陳弘美表示,她與田秋堇10月就開始推動相關規定,只要立委基於實際問政所需,要帶外國人入核電廠時,台電不能以各種理由拒絕。她說,台電當時有正面回應,並表示「會在一個月內給我們一個SOP」。

上個會期,在經濟部預算的主決議文中,要求台電需一個月內提出相關辦法。決議在去年12月18日預算三讀時正式生效,若沒意外,台電應該依決議,在1個月內,也就是今年(2016)1月18日前擬定新版本作業規範,使立委能基於問政需要帶外國專家進入核電廠。但經濟部直到2月4日才正式回函立法院,且回應內容直接照抄台電舊有「參訪作業要點」,並沒有提出新版本。

立院針對台電的主決議文(資料來源:陳歐珀辦公室)。

經濟部答覆立院文(資料來源:陳歐珀辦公室)。

在舊版本中,訪台外籍人士若要入廠僅有兩種可能性,若非台電或中央部會邀請,就必須取得中華民國簽證,且簽證上的「訪台目的」僅限於洽商(business)與應聘(employment)。

立委陳歐珀辦公室顧問楊木火表示,立院主決議文通過後,他不斷打電話詢問新版作業要點進度,也正式發文提出澤井正子的入廠申請。但22日,台電主管與他通電話時,表示日本專家不能入廠;25日正式行文,要求一切按照現有「參訪作業要點」辦理。在此情況下,他們透過柯建銘辦公室與台電協調。26日上午11點,楊木火與台電公眾服務處副處長余金源於柯建銘辦公室協商,余金源現場答應日本專家能看生水池、減容中心、乾式儲存廠預定地。

然而,28日到達核二廠後,核二廠主管表示協調會「個人沒參與」、「不清楚工作同仁曾經答應過柯總召」。基於保安理由,外國人入場仍須照現行規範,若非中央部會邀請,就須以「商務簽證」來台,且簽證上需註明與核能的關聯性。雙方於現場爭執近一小時仍無法達成共識,整場活動可說「破局」,最終核廢專家澤井正子仍然不能入廠。

為何台電能以「複製貼上」的方式回應立法院呢?讓我們先看主決議文,主決議文中表示,「基於立委問政需要,需要邀請國際人士安訪台電核能電廠,以便給予立委問政建議...經濟部應責成台電公司建立國際人士申請參訪核電廠一、二、三廠之標準作業程序」。但台電僅抓最後一句話,將現有的「國際人士申請參訪核電廠作業要點」塞回給立法院,完全不顧前面文字與立委真正需要。

現有「作業要點」要求,若非台電或中央部會邀請的外籍人士,要入核電廠僅能因「洽商」或「應聘」,若因立委問政需要而邀請來的國際人士,訪台目的怎麼可能是洽商或是應聘。且台電早就知道立委就是要讓外國專家能進入核電廠,卻仍將舊有規範直接回應立院,很明顯是以對主決議文「策略性誤讀」的方式讓專家無法入廠。

陳曼麗痛批,立院已做成決議,要求台電因應委員需求提出國際人士入核電廠的新作業程序,但經濟部回的文仍是舊版,完全沒有因應委員需求做文字上的更正,「這是非常荒謬的事情」。她指出,舊有版本要求外籍人士需有簽證正本,但台灣與日本已是免簽國家,來台並不會有簽證。而且規章中特別強調需為「Business」,但外國專家來自研究單位,來台是給予委員專業建議,根本不會有商務上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