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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繳費大限到 民團再呼喊基礎年金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民團要求建立基礎年金制度(攝影:梁家瑋)

國民年金保險「十年大限」將於4月1號到期,衛福部近期不斷鼓吹民眾補繳保費,強調未在此之前繳納首期保費,將喪失未來選擇「較佳」給付的資格。 今天(3/29),多個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痛批4月1號「愚人節大限」根本是在「愚弄國民」,就算民眾補繳,也無法過一個有尊嚴的老人生活。他們要求,政府應建立由稅收至為財源的基礎年金制度,落實世代正義、階級公平與性別平等。

國保給付分A、B兩種方案,A方案每月領取18,282元×年資×0.65%+3,628元,B方案則是18,282元×年資×1.3%,若都以年資10年計算,A方案月領4,816元,B方案則只能領2,377元;能領哪種方案取決於是否欠繳保費10年以上,依照《國民年金法》第17條,未繳保費部分不計入年資,且如有此種情形不得選擇A方案,如果欠繳超過10年,不得請求補繳。

而所謂「十年大限」,指的是從2008年10月國保開辦,本來到去年(2018)10月屆滿10年,就會產生「欠繳10年」的人,不過衛福部表示,去年10月保費最晚可今年(2019)1月繳,期限延至2019年1月31日,今年2月1日,衛福部又說,年關將至、各地補繳民眾太多,再將期限延至3月31日,後又以31日是假日為由,將繳款期限延至4月1日。

年滿25歲、未滿65歲,且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都為國保納保對象,目前非低收入戶或殘障的一般被保險人每月保費1,554元,個人負擔六成(932元)、政府負擔四成(622元)。2008年開辦時,共423萬人符合納保條件,目前300多萬人已繳首期保費,仍有約百萬人未繳。

即使這百萬人都繳出首期保費,之後仍須繼續每個月繳保費,才能在65歲時領取年金給付,然而,不到萬元的年金給付是否能保障晚年生活? 況且尚未繳首期保費的人,往往也是社會上最弱勢的,都朝不保夕了,哪能想到保費問題、繳出保費?

芒草心協會秘書長李盈姿說,許多無家者有工作,但大多只是粗工、無法進入勞保,而有工作的無家者中,平均薪資只有5,326元,連溫飽都有問題,甚至許多人還有債務,跟無家者聊到國保,他們都是無感的,不是不需要,而是看得到吃不到,甚至完全不敢想。她說,政府宣稱年金制度人人有保障,但本該是國保優先照顧的無家者,卻連繳費都成問題,他們只能被迫放棄。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東海大學社工系教授洪惠芬指出,據行政院(民)107年人力運用調查報告,因照顧家人、料理家務而未投入勞動市場的203.5萬人中,高達198.4萬人是女性,這些家務勞動者是國保的主要納保對象;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說,家務勞動者不是沒在勞動,而是無法進到就業市場,在這情況下仍要他們繳納自己的保費相當不合理。

除家務勞動者外,失業者、未加入勞保的打工族、受刑人等也是國保涵蓋族群,洪惠芬說,國保宣稱要提供保障,但卻要弱勢者在無經費餘裕之下,每月還要繳交932元的高額保費,難怪國保上路10年來繳費率節節敗退,現已跌至38%,國保早已喪失年金制度作為社會安全政策的初衷。

你知道嗎?

在台灣的養老體系裡,缺乏以稅收支付、普遍式的「基礎年金」,造成老年生活保障不足:

民團認為,縱觀政府之前端出的各項年金改革方案,也都只有「繳多、領少、延後退」,無法滿足人民老年基本生活保障。婦女新知基金會於2017年1月23日發出聲明,邀請各團體進行連署,要求政府儘速建立以稅收制為財源的「基礎年金」制度,讓所有老人都可月領至少8千元的基礎年金,目前共45個團體參與連署,民間《基礎年金法》草案也在同年5月由立委李彥秀代為提案(參考),但法案一讀後,至今尚未審議。

洪惠芬說,政府應透過稅制改革、提高資本利得稅,讓有錢人、企業善盡社會責任,建立有充足稅收財權的基礎年金制度,而民間《基礎年金法》草案已在立院冷凍近兩年,希望各黨能支持基礎年金制度,儘速審議通過法案,給青年世代、勞工家庭一個有希望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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