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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鬥】大政府國家僱用 落實勞權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報導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郭冠均在報告時指出,從工鬥前面的訴求,如長照體系的建立、醫護消的人力需求…等,顯示出政府提供服務不足,從1990年代起,政府不斷進行「去任務化」的動作,讓政府越來越小,整體聘僱的人力越來越少,正式公務人員縮減,造成政府部門在聘僱上,使用一年一聘的約聘僱,或者臨時人員等非典型人力。

由於國道收費員自救會以及其他部門的約聘僱人員動員參與,使得今天的工鬥論壇,成為人數最多的一場。(攝影:孫窮理)民陣賴宗育的發言。(攝影:孫窮理)

郭冠均指出,在「一年一聘」的制度下,部份地方政府用這種短期的聘僱,當作政治上綁樁資源,但並非所有約聘僱人員都是因為綁樁而獲得工作,卻遭到社會的污名,而在工作不穩定的情況下,使得這些勞動者,處於職場的白色恐怖之下,難以爭取自己的權益。目前,公部門的約聘僱不適用《勞基法》,而「臨時(約用)人員」自2008年之後適用,但同樣面臨法定的年資利益被沒收的問題。

以國道收費員為例,政府以「約滿不續聘」的方式,規避雇主責任,並將國家的任務與責任以BOT的方式,丟給財團。郭冠均說,工鬥的訴求,是要求政府廢除「一年一聘」的制度,政府需用的人力,應該以正職人力的方式聘僱,全面適用《勞基法》,並且補償過去公部門以非典方式僱人用人力而使受雇者受損的年資。

綠黨社會民主黨由陳婉娥、陳郁琦出席回應,陳郁琦認為,政府帶頭非典僱用,造成現在就業不安定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廢除一年一聘、減少派遣外包這些方向,與工鬥的訴求是一致的,陳婉娥也贊成工鬥「大政府」的構想,支持政府僱用人員納入《勞基法》,至於納入前的年資,由於僱用的狀態與法規落差很大,受雇者也可能在不同部門間調動,情況比較複雜,可能需要就不同的個案討論。

此外,陳婉娥與陳郁琦認為,在政府的外包或BOT的案例下,因為財團是實際的受利者,也應該要負起責任;而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吳靜如回應時,認為政府責任跟財團責任還是應該分清楚的,在像國道收費員的個案上,政府應該負擔的舊年資與遠通的安置責任,仍然要區分清楚,而目前民進黨對於舊年資問題卻從未做出回應,只是採取打壓收費員的方式,面對這場抗爭。

人民民主陣線由身障的共同參選人賴宗育出席,他從過去自己在學校擔任「三個月一聘」的研究助理的經驗指出,這個工作是利用政府的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的方式聘僱,自己的能力也可以勝任,但是由於契約只有三個月,時間到了,他也失去工作。要落實政府僱用與勞動保障,賴宗育認為應該要讓財團付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