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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悲劇 基層消防員自提修法

消促會提出《消防法》、《災防法》修正草案,並希望立法院採用由消防人員基層提出的修法意見。(攝影:王子豪)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5年26名消防員殉職!」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9月17日在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指出法規的不健全,是造成消防員殉職的禍因之一。消促會日前與時代力量黨團合作,召開修法說明會、公聽會,並表示在下週將開議的立法院新會期,提出《消防法》與《災害防救法》的修法草案,消促會表示之後將寄送「修法承諾書」給其他立委,呼籲立法院支持消促會的修法草案。

消促會提出的《消防法》修法草案,包括載明以救災人員的安全為行動原則、無人受困或人力裝備不足時得以採取守勢…等,將消防人員的安全入法保障;若有人員死傷,成立第三方單位調查死傷原因,不要讓殉職人員家屬苦等不到真相,也無法檢討真正的死傷原因,讓其他消防人員處在相同的危險下;並要求廠方有救災責任,需要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平面圖及各種救災必要的資訊。

消促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雖然消防署也有提出修法草案,但消促會認為消防署提出的修法草案效果有限。朱智宇舉例,在工廠火災的廠方責任,消防署的版本只有罰責,對失責廠方只有數十萬元的罰鍰,而消促會提出的版本,則對未提供必要資訊、或提供不實資訊而造成重大傷亡的廠方,提出刑事責任。

消促會提出的《消防法》、《災防法》修法原則。(攝影:王子豪)

同時消促會也提出了《災防法》修法草案。朱智宇表示,過去《災防法》(第2條)中定義的名詞只有「毒性化學物質」,然而像是爆炸性物質、強酸、強鹼等都不在列,「我們消防員也沒學過怎麼處理這些『危害性化學品』,就只能一直噴水,稀釋它的濃度」。

鑑於行政院環保署已有相關化學物知識專業人員編制,同時也有「毒物與化學物質災害」的預防、應變等各種編制組隊,消促會希望將災防法中的「毒性化學物質」修正為更全面的「危害性化學品」,同時將環保署明定為化學性災害的主管機關,並在化學性災害現場,與消防單位建置聯合救災機制。另外在各工廠廠房內的化學品資訊公開,攸關消防人員對火場的預先認知,目前卻只有雙北、桃園、台中四地消防局有與網路系統連結,消促會希望修法,由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彙整建置跨縣市的全國防災資料庫。

移工「廠住分離」沒著落

上週台灣移工聯盟、消促會、環保團體、勞工團體則是到勞動部,要求「廠住分離」。勞動部討論了大半年,仍然沒著落。〈「廠住分離」喊大半年 沒影 勞動部:還在跨部會協調

消促會指出,包括2015年新屋大火6人、2018年敬鵬大火6人,2013年至今,已有26名消防員殉職,而且每年都有消防員殉職。敬鵬大火後,不同領域的團體也串聯起來,除了由消防員組成的消促會以外,移工團體的台灣移工聯盟、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工傷團體工傷協會、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勞工團體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等團體也多次舉行聯合記者會,指出悲劇並不是消防體制的單一問題。

移工聯盟許惟棟指出,許多移工被迫住在工廠內,與危害性化學品為鄰。不只移工居住在危險中,若發生災害受困時,消防人員就必須深入工廠營救受困工人,因此移工聯盟要求工廠移工「廠住分離」,是同時為了移工與消防人員的安全。環保團體也曾則指出,工廠內的化學品資訊不公開,對附近居民長期而言是一顆不定時炸彈,災害發生時更是直接讓救災人員陷入未知的險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