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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你轉學 就是要停辦 亞太師生訴訟自救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亞太學生透過律師提假處分,要透過司法逼迫校方提供教育服務(攝影:梁家瑋)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董事會日前宣布將於月底停辦,停辦計畫尚未通過教育部審議,但亞太於6月已透過一連串手段,迫使3分之2學生轉學,目前雖仍有近百學生堅持原校畢業,學校卻以陷入「實質停辦狀態」;今日(7/4),亞太師生、高教工會共同召開記者會,亞太學生將委任律師向苗栗地院提出假處分聲請,要求學校需符合與學生簽訂的「學習契約」,繼續提供一定教學品質的教育服務,確保學生於亞太取得學位的權利。

前情提要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意圖清空校園,儘快達到「停辦」的目的,嚴重影響目前校內師生的權益,而這段過程,亞太師生與工會和教育部、校方的拉扯,對於未來「大學退場」規則的形成,也起著動大的作用,參見報導:

6月8日,亞太校方宣佈董事會決議,將在7月31日停辦,引發師生不滿,至教育部陳情,教育部以「尚未收到停辦申請回應」;之後,亞太校方遲遲未送停辦申請,教育部與校方卻於6月20日、6月26日先舉辦兩場「安置說明會」,代理校長孔祥慧更透過通訊軟體散佈訊息,宣稱「若學生放棄此次專案轉學機會,教育部未來將不再協助學生安置」。

亞太教師黃惠芝指出,原本很多學生想原校畢業,但因教育部介入輔導轉學,學生擔憂就學問題、只能被迫選擇轉學,亞太這屆畢業後,原本還剩3百位左右學生,在校方這段時間刻意清空學生的做法後,3分之2選擇轉學,但還有近百位學生堅持原校畢業。

昨日(7/3),亞太董事會終於正式發文教育部,送出亞太停辦申請,但6月26日教育部與亞太教師代表開會時,已承諾「只要有學生在,將不會核准董事會的停辦申請」;律師邱柏青說,原本應該是教育部核准停辦後,校方才能開始安排轉學,但學校這段時間卻已透過各種手段,讓學生、老師一直走,下學期註冊單未發、也沒有開課計畫,學校已陷入「實質停辦」狀態。

這也是亞太學生希望提出假處分的原因,假處分是為預防在訴訟結果出來前,債務人先對訴訟標的進行變更,債權人先向法院聲請,將訴訟標的凍結,進而達到確保債權人權益的程序;舉例來說,A和B確定買賣契約、交付訂金後,B卻遲遲不肯交屋,A除了提出訴訟要求B交屋外,也可向法院提聲請假處分裁定,請求法院命令B不得對房屋進行任何行為,如毀損房屋或轉賣他人之類的。

而亞太學生假處份聲請的關鍵則在「學習契約」,亞太學生經考試取得入學資格、經註冊成為學生後,就是與學校簽訂學習契約,其中包含師生比、開設課程等,校方應依雙方學習契約,在修業年限內,提供一定的教學品質所必須之師資、設備、課程等資源,以確保學生於亞太取得學位之權益。

邱柏青指出,未來學生還會提出實質訴訟,請求學校提供教育服務。目前提出假處分,就是希望在教育部未核准停辦前,學校能維持既有的師生比、課程品質標準,不得資遣既有教師,繼續維持資源,才不會像現在這樣,教育部雖未核准,學校卻已陷入「停辦的既定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