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金融業違反《勞基法》 南山人壽次數最多 未給加班費比例最高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台北市勞動局局長賴香伶與新北市勞工局局長謝政達皆參與座談。(攝影:梁家瑋)

今日(4/25),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舉行記者會及座談,舉出近兩年金融業違反《勞基法》的統計數據,批評資方長期惡意違法。據全金聯統計,南山人壽違法次數最高,計20筆違法,其下依序為花旗銀行、元大銀行與國泰世華銀行,而在眾多違法中,比例最高的是違反《勞基法》第24條,加班未依照規定給予加班費,共43.5%。

全金聯秘書長韓仕賢表示,依據《勞基法》2015年2月的修正,主管機關應公告違反《勞基法》之企業的名稱、負責人姓名,並令限期改善,而為了解金融業者是否守法,全金聯根據各縣市勞工局公布的裁罰案件,逐一比對統計,並於五一勞動節前夕公布金融機構違法大戶及常見違法情形。

韓仕賢說,違法筆數最高的是南山人壽(20筆,最多的是加班未經工會、勞資會議同意),依序為花旗銀行(19筆,最多的是加班未依規定給加班費)、元大銀行(14筆,最多的是加班未依規定給加班費)與國泰世華銀行(14筆,最多的是未依規定設置出勤記錄表)。

而在眾多違法之中,違法比例最高的是加班未依規定給加班費,韓仕賢說,共有156筆、佔總筆數43.5%的違法是未給或少給加班費,其下依序為超時加班(15%)、未依規定設置勞工出勤記錄(12.3%)與加班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7%)。

台北市勞動局局長賴香伶與新北市勞工局局長謝政達皆參與座談,賴香伶表示,出勤記錄應是勞動條件最重要的防線,若記錄不完整,是否超時加班、加班費是否照時給都很難計算,雖然勞檢時,勞減員可採其他方式補充,例如訪談、門禁卡、電腦上線下線時間等,但都不夠完備,也許公司提出訴願、訴訟,勞動局就會被認定公權力展現太過粗糙,甚至有些公司事後會拿出勞工自白,說明自己並非在公司加班。

謝政達則建議,可推動商業同業公會與工會的對話,讓同業公會來約束底下會員,如果光勞檢,不可能每個點都照顧到,同業公會彼此間拘束力較強,若由同業公會做出共識,相信可以找到方法解決問題,過去新北市曾針對保全業做過類似事情,兩年後勞工局再去勞檢,違法的情況已少了一半,蠻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