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陳菊開路破溼地 鳥也無地棲 無視司法 宛若美麗灣

1-4道路開發案將影響茄萣溼地內部黑面琵鷺生態(資料來源:茄萣生態文化協會)。

公民團體將建言及3500份陳情意見書送至行政院 (攝影:梁家瑋)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果菜市場強拆爭議未決,高雄環評爭議再起,環團今天(9/12)可能危及黑面琵鷺等野鳥棲地茄萣濕地的「1-4道路」開發案向行政院陳情,提出3,500份陳情書,及國內外學者的研究報告,呼籲,要求儘速將茄萣濕地劃為國家級濕地、停止道路開發、落實《濕地保育法》,維持生態健全的濕地零淨損失精神、保護這個世界上重要的黑面琵鷺棲地。

因市長陳菊對當地村里長的開路承諾,高市政預計在茄萣溼地內部開發「1-4道路」,從黑面琵鷺棲息地中間穿過。當地居民提起行政訴訟,今年(2016)1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市府敗訴,撤銷原來環評結論。但隨即,環保局在環評大會上,決議廢止原環評結論,以同樣的計畫,退回專案小組續審。

今年8月31號,在一半以上為府內委員的人數優勢下,「1-4道路」再度完成環評程序;之後,環團與在地青年展開行動,網路上蒐集陳情意見書,短短7天,就蒐集3,500份意見書,到今日,人數已過4,500人。環團表示,根據國際《拉姆薩公約》(Ramsar Convention),當一地具有全球瀕危鳥類數目的1%以上,就算國際重要溼地,國際黑面琵鷺後援聯盟(SAVE International)杜文苓說,茄萣溼地的黑面琵鷺為全球的4%。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黃瑋隆表示,「地方級」溼地的使用許可是地方政府,如果是「國際級」,使用許可是中央的營建署。如果溼地評定為「地方級」,就等於要做任何開發,只要市府同意,不需要通過中央,內部就可以「開他想要的開發案」;而「1-4道路」這個不理會司法判決、自己審自己的開發案的程序,與台東「美麗灣」環評類似。

「1-4道路」第一次環評案在2014年7月,於高市環保局「有條件通過」,今年1月,結論遭法院撤銷後,市府隨即以原案重做環評,並且再度通過;而2012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美麗灣」第一次環評無效定讞,但在台東縣府護航下,隨即重新通過環評,到了今年3月底,「美麗灣」二度環評無效定讞。

「美麗灣」是台東縣政府的BOT案,環評審查時,僅副縣長、觀光旅遊處長迴避,台東縣建設處、農業處、環保局主管都無迴避,法院認為縣府為一體,縣府官員應都迴避,並判決「美麗灣」環評無效。而在「1-4道路」環評,高雄市只有工務局迴避,其餘超過半數環評委員皆為府內委員。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表示,後續公民團體將進行法律訴訟,提起環評無效之訴。對此,高雄市環保局以新聞稿回應,表示已於5月份請示過環保署,當日大會僅工務局委員迴避即可,環評審查程序一切合法。

至於環保署方面,「美麗灣」案律師、現任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說,因為在地居民將提起訴願,環保署是訴願受理機關,不適合在這個階段表示意見,否則將來都會被批評「預設立場」。詹順貴說,環保署的立場會「表現在訴願決定書上」。

茄萣濕地位於高雄茄萣區東南側,超過150多種鳥類在此棲息,也是國內黑面琵鷺第3重要棲地。據2015年統計,全球共有3,272隻黑面琵鷺,其中,臺灣數量為2034隻,佔全球總數62.4%,而2014到2015年冬季,茄萣濕地單月最高有285隻渡冬,可說是世界黑面琵鷺重要棲地。根據國際黑面琵鷺後援聯盟棲地檢視標準,黑面琵鷺需要200公頃的棲地,2008年興建的「1-1道路」已將茄萣溼地分成南北兩塊,再加上預計蓋的「1-4道路」,溼地可能僅剩「1-1道路」以北、「1-4道路」以東的80多公頃,茄萣恐不再適合黑面琵鷺生存(圖片來源:守護茄定濕地青年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