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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改方案(點色塊可展開內容)

行政院(教師方案)

18%

兼領月退者:分6年由18%調降至0。

一次領者:分6年由18%調降至6%。

設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低於此金額不再調整。

所得替代率上限

若35年年資者,分15年由75%調降至60%;30年資者,由67.5%降至52.5%;25年資者,由60%降至45%。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

薪資採計

延長薪資採計,由最終在職本俸漸進改為最後15年平均俸額。

年金請領年齡

由現行75制(年資+年齡=75),逐步改為65歲,高級以下校長、教師則是60歲。

 
 
 
 

兼領月退者:分6年由18%調降至0。

一次領者:分6年由18%調降至6%。

設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低於此金額不再調整。

若35年年資者,分10年由80%調降至70%;30年資者,由75%降至60%;25年資者,由70%降至60%。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

延長薪資採計,由最終在職本俸漸進改為最後10年平均俸額。

由現行85制(年資+年齡=85),逐步改為65歲。

考試院(公務員方案)